真是可恨!都什么年代了,某些人民医院的职工,竟然利用工作的便利贩卖婴儿,这是何等的猖狂?
近日,打拐志愿者向媒体反映,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人民医院120司机王某某,伙同他人,涉嫌贩卖女婴,在近10年的时间里,至少5名女婴从他手中被贩卖。
相关部门也做了通报,对于4名嫌疑人均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医院也对此回复,医院正式员工没有参与介绍贩卖婴儿。120司机为外聘人员,其余人员为医院产科原工作人员。
对于医院的说法,既然没有正式员工参与,为什么被拐卖的婴儿都有合法的出生医学证明呢?
涉嫌买婴的家庭,都有完整的住院、剖宫产、术后护理的记录,如果没有内部人员的参与,恐怕这些手续办不下来吧!
外聘人员能有如此大的权力吗?不要一出了事都把责任推到临时工的身上。
医护人员办理虚假医学出生证明,那就是人贩子的帮凶,罪行一点也不小啊。如果不处于极刑,还是没有震慑力。
可不可以实行婴儿落户,同时相关部门做亲子鉴定,不是亲生的就要有相关证明,这样可以避免很多婴儿被拐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