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原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和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李和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房屋、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干部公选考试中泄露试题;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将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除了落马官员身上常见的收受巨额财物、谋取私利等问题,李和忠还被通报在干部公选考试中泄露试题。干部公选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不容动摇,在这一问题上做手脚、坏规矩,显然违背了干部的基本准则。李和忠丧失了为政者的初心,在诸多方面有违纪违法行为,必将面对党纪国法的严惩。
李和忠在去年8月被查,此前曾任辽宁省营口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营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营口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
高宝玉回答辽宁省纪委执纪人员询问
值得注意的是,在李和忠前担任营口港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的高宝玉,早已于2015年落马。2016年,高宝玉因受贿2680余万元被鞍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据纪检部门消息,高宝玉在工作中有很高的威信,但随着年龄增长,他考虑自己面子的时候多了,对港口发展实际情况考虑得少了;和老板们勾肩搭背的时间多了,深入群众的时候少了;工作中独断专行的时候多了,征求意见民主决策的时候少了。高宝玉逐渐陷入了腐败的泥潭,他甚至认为国企领导干部具有“特殊性”,可以同其他党政干部区别开来,手中权力逐渐异化为自己谋利的工具,他则享受不受监督的“特权”,成为游离于纪律之外的“特殊党员”。
在跟某些老板的交往中,高宝玉在腐败之路上越走越远。营口港某建筑安装公司张某,先后送给高宝玉巨额财物,并经高宝玉同意,在北京市北四环为高宝玉购买房产一套、地下车库一个。而且,纪检部门还曝光了高宝玉破坏组织纪律的问题:在干部调整中,高宝玉严重违规,在选人用人上大搞权钱交易。这次被通报的李和忠,也被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前后两任党委书记、董事长,都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一些问题还颇为相似,不能不引起警惕和反思。
除了上述两人,2021年以来,落马的营口市的干部,还有原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永恒,原营口市委书记赵长富,原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景广,原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珂等人。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编撰/黄帅 编辑/杨鑫宇
这是什么地方干部选拔还要考试,太离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