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弄懂政策
一是浙江省职工养老金计发基数与缴费基数统一为8310元。
二是统账结合模式建账时间1998年1月;
三是基础养老金采用(1+全程平均指数)/2
四是过渡性养老金采用1997年底平均缴费指数,计发比例1.4%
五是浙劳社厅字[2007]161号规定,农村户籍退役军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军龄认定工龄。
六是浙人社[2011]146号规定的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480)+个人全程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调节系数(3)
七是浙人社发〔2011〕22号规定补贴150元
八是《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最低养老金不得低于上年平均养老金的60%。
九是部分城市还有社区补贴。
二、参保人情况
参保人,男性,男,出生1964年8月,1984年9月参工,1998年1月建立个人账户,2024年8月退休。总工龄480个月,建账前年限160个月,全程平均指数1.0567,1997年底平均指数1.142,个账余额120056.97元。
三、养老金计算
一是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计发基数*平均缴费指数】/2* 缴费年限*1%=(8310+8310*1.0567)/2*480/12*1%=3418.24元
二是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平均缴费指数*建账前年限*1.4%=8310*1.142*160/12*1.4%=1771.47元
三是个人账户养老金=120056.97/139=863.72元
四是调节金=480+40*1.0567*3=606.8
五是综合性补贴150元
以上五项合计6810.23
四、待遇分析
一是工龄较长,计发基数中等,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长,平均指数稍高,每工龄年养老金170.26元。
二是加发待遇高756.8元
三是影响养老金的因素主要是工龄、平均指数、计发基数,当然也与平均指数的算法与采用、增发养老金等很多因素有关。
特别声明:(一)浙江加发养老金项目适用地方规定(二)参保人有关数据来自网络,如有雷同,实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