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中,洛南县公安民警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热情高效为群众排忧解难,连续帮助3名群众找回遗失手机,避免了经济损失,受到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
2月13日,景村镇居民张女士到辖区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随身携带手机的在其外出时丢失,内有大量的资料和照片,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够帮助找回。接警后,景村派出所民警根据张女士叙述,及时确定手机丢失位置,后通过调阅周边视频监控,走访群众,发现捡拾张女士手机的男子及其驾乘车辆。随后,民警与男子取得联系,男子及时将捡拾到的手机送至派出所,当面物归原主。
无独有偶,去年10月份,景村镇盈丰村村民党先生在乘车中不慎将手机遗失,手机里有其重要信息资料,党先生在多方寻找无果后向景村派出所报警求助,值班民警接到公民求助后,通过走访调查寻失未果,但民警始终将党先生的求助记在心里。今年元宵节前后,民警在线索摸排中终于找到捡拾党先生手机的群众,成功为其追回遗失的手机。2月28日,丢失4个月的手机重新回到党先生的手中,党先生不胜感激。
2月29日晚,市民吴某泽报警称自己的手机在金江广场附近丢失,求助正在巡逻中的洛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帮助寻找。对此,巡逻大队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根据报警人提供的活动范围,调看沿途的监控;另一路在周边寻找目击证人,打听是否看到有人捡拾过手机。经过巡逻民警不懈努力,终于打听到有人看到一名身着“某某外卖”服饰的年轻人捡到一部手机的线索。民警几经周折,及时联系到途经此地捡拾到手机的美团外卖员张某,及时为市民吴某某找回遗失的手机。
警方提示:市民外出时,要切实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免物品遗失,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此外,在公共场所若捡到他人的物品,应及时交给相关工作人员或报警处理,弘扬传统美德,共同维护洛南平安、和谐、文明的声誉。
来源:洛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