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少女出狱后将女孩打死潜逃,现今判死刑。网友:死不足惜,可怜一个花季少女!

熊初莫 2023-04-02 08:31:28

36岁的苏某有过一次长达9年的坐牢经历。

27岁那年,他强奸了未成年女孩小徐,并导致她怀孕流产,事后通过赔偿获得谅解,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

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所以被减刑1年。

出狱后,苏某还特意来到小徐家,为自己当年的所作所为道歉。

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苏某也得到了该有的惩罚,徐家人已经释然。

小徐的父母告诉苏某,小徐已经结婚生子,只希望他不要打扰小徐的生活,还劝他以后好好做人。

事情发展到这里,一切都是好的,可现实给了苏某沉重一击,让他萌生出报复的想法。

上门道歉后,苏某找到了一份正经工作,并且开始相亲。

可是,每次相亲都以失败告终。

对方在得知苏某因强奸坐牢后,眼神里满是嫌弃和鄙视,都不愿意继续跟他聊下去。

刚开始,苏某对当年的行为后悔,觉得自己现在是自作自受,可相亲失败的次数多了,后悔转变成恨意,他居然开始痛恨起小徐。

他认为,自己现在遭受的一切都是小徐引起的,如果当时她不出现在自己眼前,如果当时她不报警,那自己就不会坐牢,也不会遭人白眼,连个媳妇都找不到。

再看看小徐,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结婚生子,一家人美满幸福。

巨大的落差让苏某产生了报复的想法:既然我过得不好,你也别想好过。

这天晚上7时许,苏某在村口等到了下班回家的小徐,两人见面后就开始争吵和推搡。

苏某情绪越来越激动,居然将固定树木的苗木支撑架踹断,然后拿着断掉的木头朝小徐的头部狠狠打了过去。

小徐倒地不起,苏某没有停止施暴,一下、两下、三下......

直到小徐没了动静,苏某才停手,扔下棍子逃离了现场。

随后,散步的村民发现了小徐,报警并拨打120,可她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小徐是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作案之后,苏某就逃往了外地,然后换了个名字,以打零工、捡破烂为生,只敢用现金,连手机都不用。

直到16年后,江苏警方得到了苏某的线索,在云南将其抓获。

归案后,苏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苏某的判决

苏某非法剥夺小徐生命,并导致她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苏某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法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苏某强奸小徐,出狱后因为生活方面的原因对小徐心生恨意,做出报复性杀人的恶劣行为,作案动机卑劣,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重判。

最终,苏某所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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