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从五楼往驿站扔砖头,竟是因为女儿不听自己的话,已判刑!
家住深圳罗湖的小陈这天准备去小区里的菜鸟驿站取快递,他刚走到驿站门口,猛然发现有一个东西砸在了他前面的地上。
就在离自己的正前方,赫然是一块砖头,这块砖头掉到地上立刻就爆开了。
小陈着实吓了一大跳,要知道,这可是砖头,就离自己这么近,万一砸到自己头上,那后果,小陈着实吓出一身冷汗。
这已经不是自己遇到的第一次高空抛物,但这绝对是离的最近、最惊险的一次。
惊魂未定的小陈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吓的,尽管手都有点抖,但还是拨打了报警电话。
他这次一定要把丢砖头的这人揪出来。
社区里的警察很快就到了,经过排查,锁定了住在驿站附近五楼的老卢。
老卢说自己女儿跑出来取快递,他喊着让女儿早点回家,但女儿好像没有听到,为了引起女儿的注意,他顺手就让驿站扔了一块砖头,没想到险些砸到小陈。
老卢原想着自己也不是故意的,道个歉就好,但是警察说老卢已经涉嫌高空抛物罪,当场就被刑拘了。
那么老卢将会面临什么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确实是从轻处理。
但是老卢明知驿站门口常有人来往还往下丢砖头,要知道,就算是喝光饮料的易拉罐空瓶,从25楼扔下就可致人死亡,如果小陈不幸被砖头砸中,那才是大惨案。
按照人证物证以及他本人的陈述,最终法院判处老卢拘役五个月,缓期一年,罚款人民币一千元。
希望老卢吃一堑长一智,也幸好小陈只是受了惊吓,不然老卢不止犯了高空抛物罪,还可能面临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的指控。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