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北京的贾女士开着她自己的爱车在等红绿灯,被别人从左后方撞上来导致车辆左侧受损。虽然车辆看上去受损不严重,但由于贾女士的车子是宝马X5,所以维修费用很高,对方没有商业险需要自费赔付,觉得维修费用太高,认为贾女士是在讹诈他们,就要求贾女士在他们指定的维修厂修车。
贾女士肯定不愿意啊,自己的可是宝马X5,而且本身车子是原版原漆,这撞一下车子还贬值不少呢,必须要修得完美,该换原厂件就换原厂件。双方沟通无果,加上贾女士觉得对方态度太差了,要是好好说,就让他们赔偿修车的钱就行了,现在这么一闹,她决定要让打算让对方付出点代价,除了修车钱,她还要对方赔偿车辆贬值的赔偿。于是贾女士找到我们,委托我们对这辆车进行一个贬值损失鉴定评估。
贾女士的这辆车是宝马X5,2018年2月上牌,表显里程6.3万公里,新车指导价63.9万。此次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按照成本重置法计算了这辆车的评估值,依据贾女士购车金额所示,该车重置成本为587788元,事故前评估值为278670.29万。下面就该计算事故发生后的这辆评估值了,不过首先我们得看看此次事故的严重程度。
经过查勘,发现车辆车身外观部件左后车门、左后轮眉、左底边梁外侧、左后轮罩挡板、后保险杠、左后轮胎均存在不同程度剐蹭损坏痕迹。
除了外观有损伤,底盘的连接导杆、后桥架梁也都存在不同程度得变形损伤。经过对事故车辆的勘验,确认车辆损坏情况与承担维修的某4S店的账单预览内容相符。
维修工作按照车辆实际受损状况进行,本次维修服务的总费用为39747.03 元,经优惠后实际支付金额为29944.24元。该费用是基于贾女士提供的北京某4S店报账单预览中的项目及配件成本进行核算的。
按照DB51/T 1988-2015《事故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计算,此车事故后的评估值为250320.1元,此次事故中造成的贬值损失=事故前评估值-事故后评估值=278670.29-250320.1=28350.19元。所以按照贾女士的诉求,对方除了要赔偿她将近3万块的修车费用外,还要赔偿她2.8万元的车辆贬值损失。但目前由于缺乏相关的标准和法规,像这种事故贬值赔偿一般法院是不支持的。不过也有法院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判决的依据,大家觉得这辆车能不能要到贬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