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亮哥在网上总能看到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的信息。
但这些信息,大多来自于网友,未见官方和媒体报道。
我看到有自媒体甚至发文,用《数倍超速撞人致一家三口灭门,竟无人报道》的标题,表示质疑。
事故发生在10月2日,直到10月11日,官方的通报才姗姗来迟。
警方的通报让人迷惑,肇事者的性别和年龄都写得一清二楚,但却对死者的性别和年龄讳莫如深。
其实,看媒体的报道就知道,这份语焉不详的通报遮蔽了什么:
被撞者是一家三口,儿子不满周岁,爸爸妈妈也才30岁。
妈妈和儿子当场身亡,爸爸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而孩子爸爸更是独子 ,爷爷奶奶一下子成了失独者。
也就是说,他们家遭遇了灭门惨案。
事故发生在市中心居民区,肇事者在限速区域开到了128.9码。
之所以开这么快,死者家属从交警部门获得的解释是:该司机因与女朋友吵架,以开快车泄愤。
也就是说,就因为和女朋友吵架,就让幸福的一家三口成了他车轮下的亡魂。
而再看网上家属的讲述,更让人出离愤怒:
肇事者下车后态度漠然,还能淡定地和朋友指着孩子的遗体谈笑风生。
他还淡定地抽烟等待,连120都是路人拨打的。
被带到医院后,他还能悠闲地玩着手机。
之所以这样嚣张,死者家属说是因为,肇事者的朋友在直播间连线咨询过律师,得知最高只会判七年。(律师只是给出了客观的分析,没有任何过错,不要网暴这位律师。)
肇事者家属甚至扬言,只要80万就能解决这件事。
当然,这只是死者家属的说法,并不必然为真。
但是,肇事者仅仅只是为了泄愤,就用将近130码的速度,在市中心,将一家三口灭门,最小的死者不到1周岁,如此恶劣的事件,官方通报迟了整整9天才发布,也就不能怪人们怀疑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通报说肇事者廖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可廖某某的行为,完全不是“交通肇事罪”能概括的。
廖某某为泄愤,故意在闹市区开到128.9码,如果为真,这和拿把刀随便在街上把人捅死有什么区别?
针对的都是不特定群体,那一家三口,不过是“碰巧”成为了他的恶行的牺牲者!
没有那一家三口,也会有其他冤魂死于廖某某车下,说不定还会更多。
这根本不是什么“交通肇事罪”,这分明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两者的区别大了去了,媒体报道说,交通肇事罪,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1年的 “5・22” 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肇事者刘东为报复社会,开车撞死5人,撞伤8人,最终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
看起来,廖某某的行为,和大连刘东很是相似。
可再回头看看2009年杭州70码事件,也是20岁的胡斌,在杭州繁华的街头飙车,将25岁男子当场撞死,最后却以交通肇事罪被判三年。
看到景德镇警方的通报里,也是“交通肇事罪”,隐隐地让人产生一丝担忧。
不用管廖某某事后有多冷血残酷,单看这闹市区里将近130码的速度,就让人不寒而栗。
设身处地地想想,你们一家三口吃完晚饭,正聊着过几天给儿子过生日,无冤无仇,无缘无故,好端端等着过马路,突然就被撞死了,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
这是和平社会的恐怖主义,可怕的是,如果这样的恶行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他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人头上。
我不知道这个廖某某是谁家的衙内,又是谁家的公子,我只希望法律能够惩罚罪行,彰显正义。
恶人恶行,必须受到惩罚,而且是应有的惩罚。
这件事能被曝光就不容易,希望不要烂尾,不要让人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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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 《凤凰网资讯 / 新亮见》
以危险方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必须要死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必须以危害公共安全安全罪定之![好生气]
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有它的态度真的可怕!如果它想故意撞死人完全不会有心理负担
在限速区域开快车泄愤,自己应该很清楚此危险方法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而且为了泄愤主观故意这么做,绝对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加上事后对生命的冷漠处置,不重判天理不容。
一家三口被灭门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80万就想解决?难道后面的单位是美元欧元?
总是这么宽容难怪现在的人戾气这么重!
交通肇事?不是危害公共安全为泄愤故意杀人?
这个渣渣司机不判死刑,社会法制又倒退多少年,网友说说
哎,相当于故意杀3人,最多只判7年?!
肇事者身世不简单
这种人不死,下一个无辜倒霉的不知道又会是谁
有报道说提出赔偿和养老作为谅解,家属一谅解就变成轻罪了。赔偿真是个双面事物,一方面家属得到补偿,一方面又会使得有钱,有势的人更加肆无忌惮地开车,出了人命钱能摆平!
千刀万剐都不解恨!
为什么事情发生后9天才通报?
建议2009年杭州胡斌案,改判,肇事司机以故意杀人罪既遂,执行死刑
到时候别真的只判了7年,广大键盘侠就傻眼了
如果此案司机不被判死刑,相信很多人都会以样学样。哪以后社会上肯定会发生更多的开车致人死亡的案例[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当个杀手太容易了
要是我,无儿无孙,那一条老命拼他全家[捂脸哭][捂脸哭]
婴儿脑袋都飞到副驾驶去了,两人还谈笑风生[点赞]
除非能证明他故意杀人,否则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跟交通肇事也没啥区别。市区120,可以算故意杀人吧,辩方律师,主审法官,公诉机关应该记住,市区的这个速度,是可预见的,可预判的,会至人死亡的行为,在可预见预判的情况下依然实行,应视为故意。其行为实际为,故意的,但非固定人群的,无差别的,至人死亡。
真不明白现在的新闻报道,还有什么新闻价值?所以才有谣言。
太可恨了,千刀
无冤无仇,太可恨了,使用酷刑
严惩恶人,必须是死刑
还是疏忽了,再喝口酒不就5年了吗
幸福的一家瞬间就没了,父母心痛到极点
肇事司机这辈子不会好过,会遭报应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太恶劣了
当刀子一点点进入它体内,它就感觉了,做错事是要付出血的代价的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都看到好多次类似撞人案件了。前几年那个撞宝马死几个人的事大家应该还记忆犹新吧!
要1亿才和解,看他是不是这么有钱买自己的命
希望判死刑
开车撞死人,是乐趣吗?
所以,以后你有想杀的仇人,开车撞死就行了,不用偿命,最多蹲几年
20岁开特死了,80万让它家说的和8毛钱一样,这绝对是个有背影的家庭,必须严查深究
正义在路上了,大家等等
真的只会判七年么?
杀
一命换一命都不够还的,短期的有期徒刑是对死难者的不公更是对肇事者的放纵和宽容
剥夺无辜者的生命,却留下生命权给杀人犯?这一权利就是令人费解
应该就地枪毙
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
枪毙诛九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