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时候开始,未成年成了“保护伞”,保护了一部分不该保护的人,我们先看一下怎么回事?
4月7日,山西孝义,发生了一起未成年霸凌事件,15岁的女生遭11人殴打脱衣,仅3人被刑拘,7人不满16周岁不执行,1人不满14岁不处罚。
事件的起因就是,被霸凌的小女孩与其中两个女孩有一点矛盾,当天晚上凌晨骗当事人去了小巷子,然后开始殴打她。
画面里面有男的有女的,一边打一边扒她的衣服,口里还喊着:“要点脸,要点脸”。
甚至有人还想用烟头烫当事人,这起事件太恶劣了,当地政府第一时间发出通报。
当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打人者已经全部走了,11人后来全部到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樊某、任某、冯某三人已被依法刑拘,剩下7人不够年龄不予执行,还有一人不满14岁被家长领走教育了。
当事人武某现在接受治疗,身体情况稳定,以上就是通报内容的重点。
显然是8个人钻了未成人保护法的漏洞,剩下的8人这样处置也引发了大家的不满,这样事件参与了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还要给对方高额的赔偿。
当地人说女孩的母亲还是坐轮椅的,就是因为看到女孩母亲残疾才这样肆无忌惮的霸凌她,看到这里真是很是心疼,家庭的不幸竟然成为被霸凌的对象。
在那个小巷子里面,女孩子被霸凌殴打羞辱,这恐怕是一辈子的阴影,15岁花一样的年纪,遇到了恶魔一般的人,现在当地部门很重视这件事。
孝义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政府已经成立了一个专班,下一步还会发一个权威的公告。
这些学生都是孝义七中,涉事的人员的班主任以及校长都难辞其咎,应该全校排查是否平时就存在霸凌的现象。
“罗翔老师说得对,没有先例那就开创先例,年龄已经不能成为量刑的标准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伤害,不是帮未成年人免轻责罚,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严惩霸凌!”
本地网友说这个学校每天校门口都围着一群混混,这句话可信度还是很高的,就看这11人中他们的年龄差那么大,怎么玩到一起的,乌合之众。
未成人霸凌事件为什么频频发生,之前学校老师带领宣誓之类的,是不是没有任何效果呢?说到底就是惩罚的不痛不痒,对他们太过宽容了。
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认为怎样才能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