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发生两起首饰店被抢案,老板谎报损失,被抢80万元首饰,谎报1000万元。公安破案后,方知被抢真实数据。明明被抢80万元,谎报1000万元,实的和虚的相差十几倍。为何要谎报?我想,大概,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是案值往大处报,希望引起公安重视,这是大案!谁知公安破得了破不了此案?反正到底被抢多少公安也不知道。二是多报点,多捞点保险公司的赔偿。被抢的越多,保险公司赔得越多,反正他们也不知道到底被抢了多少。谎报被抢1000万元,还有个原因,我不好意思说,怕人家说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怕人家说我“二百五”。还是说说吧!小人就小人,“二百五”就“二百五”。那就是虚报1000万元,管他破得了案破不了案——最好破不了案,反正那1000万元记到劫匪账上,说不定因抢得福,老板……但愿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愿我“二百五”,瞎胡扯。但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要谎报1000万元?尤其是报案,对公安。贪婪而愚昧,自作聪明,自作自受。人心难测,对吗?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