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出品,禁止抄袭,违者必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于日前发布了新版,并且明确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
而这条新规引发了很多关注。
为什么呢?
因为很多人说,这是在给农村发福利。
那么,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其实“以工代赈”并不是什么新政策,其由来已久,是一项扶贫济困的重要措施,在国际上也被称为是公共工程。
我国的“以工代赈”的兴起可以追溯到宋朝,后来在清朝时被发扬光大。新中国成立以后,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
所谓“工”就是工作,所谓“赈”就是赈济,简单理解就是以提供工作的方式来发放赈济。再具体一些,就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来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
为什么要取代直接赈济呢?
因为如果全部直接发放,时间一长很容易使人养成不劳而获的坏毛病,反过来为赈济者提供工作机会,并且还提供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
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是这个道理。
1984年,为了帮助贫困地区改变面貌,国家动用了一部分库存粮棉布和一些中低档的工业品,支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也被看作是拉开了新中国“以工代赈”式扶贫的序幕。
从那以后,“以工代赈”政策就一直在实施,并取得了积极成果。例如,去年各地通过“以工代赈”带动超过500万名群众实现就地务工,人均增收超过8000元,对农民就业增收效果十分明显。
但一直以来,以工代赈的《管理办法》还是2014年时颁布实施的,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的重点任务从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以工代赈自然也要有新的任务。
于是,就有了这个修订版。
那么,新规里都说了啥呢?
新规中提到的“以工代赈项目”特指使用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安排的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的专门项目,主要就是围绕乡村振兴的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等,比如农村小型交通、水利、文化旅游和林业草原等基础设施建设。
比如,通过修建乡村道路,使乡村的小路与高速、高铁等大路连接起来,劳动者既拿到了报酬,路修好以后也拉动了当地的发展,可以说是一箭双雕。
那么,哪些人可以参与以工代赈的项目呢?
有这么几类人:
1、县域内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
2、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3、因灾需救助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
4、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劳动力等群体。
可以看出,以工代赈主要就是为了帮扶低收入弱势群体,防止穷者恒穷,防止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补齐农村低收入的短板,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欢迎关注“新农观”,一起了解新时代下三农的新发展。
不是没有贫困户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