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幸福雅砻·乐享生活”促消费活动延续开展公告

傲之评旅游 2024-07-26 00:23:36

山南市“幸福雅砻·乐享生活”

促消费活动延续开展公告

暑期将至,为满足广大群众的购物需求,延续开展“幸福雅砻·乐享生活”促消费活动,现将活动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

指导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主办单位:山南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山南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执行单位:嘉联支付

二、活动主题

山南市“幸福雅砻·乐享生活”促消费活动延续开展

三、活动时间

2024年7月20日10:00至资金兑付完毕为止(名额有限,先购先得,资金兑付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四、活动内容

“幸福雅砻·乐享生活”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延长)

1.补贴对象

以裸车价为基准,消费者(包括外来人员)在参与活动的商家处购买乘用车新车【新能源车(不含二手车)、燃油车(含二手车)】并完成税费及保险缴纳的消费者(自然人)。

2.活动时间

2024年7月20日10:00至资金兑付完毕为止。

3.补贴标准

①对购买乘用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的消费者,以裸车价为基准价,设定6个档值,即:

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含)以下补贴20000元;

20万元(不含)以上30万元(含)以下补贴30000元;

30万元(不含)以上40万元(含)以下补贴40000元;

40万元(不含)以上50万元(含)以下补贴50000元;

50万元(不含)以上60万元(含)以下补贴60000元;

6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70000元。

②对购买乘用燃油汽车(含二手车)的消费者,以裸车价为基准价,设定4个档值,即:

5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以下补贴5000元;

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以下补贴10000元;

20万元(不含)以上30万元(含)以下补贴15000元;

3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20000元。

注:活动所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同一购车人在同一主题活动(含本主题递补活动)中仅可享受一次优惠。活动期间,鼓励各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4.参与商家

可在“幸福雅砻·乐享生活”汽车购新促消费专场活动页面查询支持商家,具体以实际参与商家为准:

建议消费前与商家核实是否支持“幸福雅砻·乐享生活”汽车购新促消费专场活动补贴的申请。

5.补贴原则

活动补贴资金有限,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在购车人完成购车手续后,由车企负责在嘉惠多多生态运营合作平台页面录入相关资料、消费者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专场活动页面补充相关信息。成功录入消费者信息不代表购车人可以成功享受补贴,消费者本人需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补贴;

【注】活动时间范围内指:2024年7月20日10:00至资金兑付完毕为止。

完成购车手续指: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先使用活动指定核销机具收款、后开具购车发票,再缴纳税款;购车意向金、定金、订金等费用的支付时间亦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并可提供监控视频、活动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等佐证资料;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都将视为不符合活动规则无法获得补贴资格。

6.申领条件

①消费者在参与“幸福雅砻·乐享生活”汽车购新补贴活动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新车;

②消费者购车时间需在活动期间内;

③消费者新购车辆行驶证不限区域车牌;

④所购车辆须为登记注册在购车人本人名下;

⑤同一购车人同一活动(含本主题递补活动)仅限享受一次补贴,企业购车用户、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纳入本次活动范围内;

⑥所购车辆必须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7.申请资料

①购车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手机号码;

②新车购车合同或二手车交易买卖合同;

③购车款项支付凭证:参与活动车企处的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支付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晚于购车发票开具时间;

④新车购车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早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销货单位名称应在活动商户名单内且应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主体一致;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购车人主体一致;

⑤完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新能源车免税证明,缴税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⑦购车人的银行卡:必须提供购车人本人的一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贷记卡(信用卡)无法领取补贴;

⑧贷款合同:如贷款购车需提供此项资料,且合同要素齐全,上传关键页照片:贷款金额明确、贷款人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借贷双方签署日期;合同内的经销商必须为开具购车发票的参与活动车企等;

注:以上申请资料均需原件的拍照图片,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购车人本人;所有资料的出具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8.审核流程

①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购车人在参加活动的车企处完成购车手续后,由汽车经销商将购车人相关信息及购车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指定核销机具的POS交易小票、贷款合同、新车购车合同或二手车交易买卖合同等资料上传至生态合作运营平台(即“录入白名单信息”),仔细核对系统自动识别出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成功录入信息的购车人进入补贴资格库;

②购车人申请补贴:购车人需在录入白名单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税费并登录“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入“幸福雅砻·乐享生活”汽车购新补贴活动页面,一次性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来获取补贴名额,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删除白名单释放资格、名额;

③资料初审:系统对按要求一次性提交资料获得补贴名额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自动流转至复审环节;初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三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未按规定期限重新提交资料或再次提交后初审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④资料复审:复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三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未按规定期限重新提交资料或再次提交后流转至初审环节审核、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⑤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购车人发放补贴资金。

9.注意事项

①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人的一类银行卡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等不可参与活动;

②车企和购车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资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因车企或购车人上传资料虚假、有误、缺失、无效等原因造成购车人无法享受补贴的,需由车企或购车人自行处理,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各车企应准确、无误的向购车人介绍活动规则,不得承诺、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赔偿给购车人造成的损失等;

④各车企不得借政府补贴活动实施收受好处费、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随意加价、代刷卡代开票、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报主办单位撤销违规者参与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如出现购车人投诉情况,须由车企负责处理,如未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导致投诉升级的将由车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⑤活动补贴资金有限,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车企录入了购车人信息、购车人提交了申请资料并不代表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如因购车资料提交不符合要求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等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情况,由车企或购车人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⑥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后,应主动提醒购车补贴申请人关注活动信息及时收集购车材料按要求进行补贴申请,如购车补贴申请人在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上传完整购车材料的,默认视为购车人放弃补贴资格,补贴名额将释放,由此产生的投诉及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对应车企与购车人自行协商解决,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⑦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或非活动参与车企、非购车人本人的介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非购车人本人的微信进行资料上传及申报),一经发现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视情况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⑧严禁参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主办方和执行单位认定的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行为。一经查实,报活动主办单位取消违规者参与活动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幸福雅砻·乐享生活”手机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延长)

1.补贴对象

以购新产品为基准,消费者(包括外来人员)在参与活动的企业处出售旧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产品)、购买新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产品)发放额外消费补贴优惠。单独购新不具备活动参与资格,资金有限,先购先得。

2.活动时间

2024年7月20日10:00至资金用完为止,活动名额有限,先购先得,名额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3.参与商户

可识别二维码或在“幸福雅砻·乐享生活”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产品)以旧换新专场活动页面查询支持商家:

(建议消费者消费前与商家核实是否支持本次手机以旧换新专场活动的优惠核销)

4.补贴标准

①旧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产品)补贴:

由参与活动的换旧企业出资,企业与消费者协商一致确定金额后,换旧企业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将旧货补贴直接兑付给消费者,旧物评估金额直接用于消费者购买新物。

②购新补贴:

满1999元补贴300元;

满2999元补贴600元;

满3999元补贴800元;

满4999元补贴1000元;

满7999元补贴1600元。

5.补贴方式

旧手机残值金额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兑付,购新补贴则以电子通用券形式发放至消费者嘉惠多多小程序→卡券内,且仅可用于购新产品。券有效期仅有1天,逾期未用券,会在使用期限(1天)到期后退回资金池,过期不可使用,且不予补发。同一新产品不限旧物数量,但需与商家协商一致,且仅可享受1次政府补贴。名额有限,先购先得用完即止。

6.补贴流程

①消费者自愿参加手机以旧换新活动,并就旧物残值金额与参与活动商家协商达成一致;旧手机需通过拍机堂、爱回收、鑫机汇、靓机汇、一站收、繁星、闪回收等平台进行评测估值;

②消费者选定新手机后,由活动商户指定的“工作人员1”将消费者旧手机的品牌型号、照片、评测报告、残值金额、手机串号、换购新手机的相关资料上传至生态合作运营平台;

③消费者上传个人证件信息等补充资料;

④活动商户指定的“工作人员2”审核通过后,将新手机相应的电子券发放至消费者嘉惠多多小程序卡券内,该电子券仅限在回收旧手机的活动商户处使用;

⑤消费者使用活动指定核销设备支付新手机费用,自动完成电子券的核销;电子券发放当日有效,券过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不予补发,补贴资金将退回资金池;

⑥补贴活动实行每个档值的总数控制,以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档值的数量使用完毕则可顺延享受下一有名额的档值的相应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活动期间每人仅可申请1个档值的以旧换新补贴,新商品不可拆单支付。

7.申报材料

①消费者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联系电话;

②旧物品牌型号、照片、串号、专业平台的评测报告;

③旧物残值金额;

④新物品牌型号、售价、串号;

⑤其他需填写的资料。

8.注意事项

①参与商家需对每笔订单开具发票,因政府消费券发放资金属于促消费补贴政策,不纳入征税范围,发票金额按照实付金额开具;

②参与商家应对每一笔交易的真实性负责,参与商家需按要求严格登记好商品出库单(登记产品名称、型号、销售金额、优惠金额、购买人信息等,手机类产品需登记商品序列号),并按要求拍照留底。参与商家需确保商品出库单与交易监控视频相符,便于活动执行单位随机抽查;

③参与活动的手机换旧企业需对旧手机去向负责,以保证废旧资源循环利用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尤其需对旧手机的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消费者隐私。在活动开展及后续审计过程中发现旧手机去向不明或与提供交易凭证不符的,取消企业活动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3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同类型消费促进相关活动,行为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④企业需提供新手机的终端串号溯源信息,新手机必须现场拆机和激活,便于实名销售追查及审计工作开展,不得出现套现、倒买倒卖等违规违法行为,规避二次销售风险;

⑤商品签收时消费者需当面确认商品完好性并签署《消费者不得转售商品承诺函》,配合参与商家工作人员将购买者身份证及承诺函一起拍照留底,便于审计工作开展;

⑥参与商家承诺所售手机价格不得高于品牌官方指导价,如存在借政府消费补贴活动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产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投诉纠纷、信访舆情等,一经查实,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退回消费者差额部分赔偿消费者损失,承担退货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通过网络曝光并进行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⑦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严禁任何形式的预充值;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

⑧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消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

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幸福雅砻·乐享生活”家具家电乐购促消费活动(延长)

1.补贴对象

消费者(包括外来人员)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予补贴。

2.活动时间

2024年7月20日10:00至资金用完为止,活动名额有限,先购先得,名额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3.参与商户

可识别二维码或在“幸福雅砻·乐享生活”家具家电乐购促消费专场活动页面查询支持商家:

(建议消费者消费前与商家核实是否支持本次家具家电促消费活动的优惠核销)

4.补贴标准

①家具家电促消活动:

满1000元补贴200元;

满5000元补贴1000元;

满7500元补贴1500元。

②气改电促消活动:

满1000元补贴200元;

满2000元补贴300元;

满3000元补贴400元。

5.补贴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实名权益刷卡立减模式,年满18周岁的消费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名下任意银行卡到活动商户选购消费,达到补贴标准的,可享银行卡支付立减。每笔订单仅享受一次补贴,不可叠加使用。

6.补贴规则

①活动期间同一用户每人每档可享一次优惠;同一订单仅能享受一次优惠,不可叠加使用;消费者通过实名支付时,可同时享受企业、银行等其它优惠;

②符合条件的优惠档值名额用完后,将自动顺延下一有名额的档值;

③消费补贴只可由消费者本人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到店消费使用,不得虚假交易、远程交易,不可套现、拆单、售卖、转让、转赠他人。

7.退款规则

①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如该笔订单享受的补贴档值仍有名额的可再次使用;该档值优惠名额使用完的不可再次享受同档值优惠,可顺延享受下一有名额的档值;

②如退款时消费补贴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优惠资金退回资金池,无法再次使用;

③退款时商家需在商户平台进行退款,现金退款无效。

8.注意事项

①参与商家需对每笔订单开具发票,因政府消费券发放资金属于促消费补贴政策,不纳入征税范围,发票金额按照实付金额开具(即发票金额=交易金额-优惠金额);

②参与商家应对每一笔交易的真实性负责,现场验证消费者携带的是否为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到店进行实名消费,不得有代为购买行为。参与商家需按要求严格登记好商品出库单(登记好产品名称、型号、销售金额、优惠金额、购买人信息等,手机类还需登记商品序列号),商品签收时消费者需当面确认商品完好性并签署《消费者不得转售商品承诺函》,并按要求拍照留底。参与商家需确保商品出库单与交易监控视频相符,便于活动执行单位随机抽查;

③消费者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消费者违反规则,商家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④参与商家承诺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品牌官方指导价,如存在借政府消费补贴活动哄抬物价引起的投诉纠纷、信访舆情等,一经查实,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退回消费者差额部分金额赔偿消费者损失,承担退货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同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通过网络曝光并进行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取消未来3年参与类似消费促进活动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⑤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出问题、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

⑥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消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

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幸福雅砻·乐享生活”零售百货餐饮促消费活动(延长)

1.补贴对象

在山南市“幸福雅砻·乐享生活”零售百货餐饮专场活动参与商户处到店消费的个人消费者(包括外来人员)均可参与。

2.活动时间

2024年7月20日10:00至资金用完为止,资金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优惠时段为活动日10:00-22:00,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名额用完则活动结束。

3.补贴方式

本次活动采用微信支付立减模式,消费者无需领券,在参与活动的零售百货、餐饮等行业商家处消费时在指定核销机具上使用微信支付,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立减优惠。

4.补贴标准

①零售百货促消活动:

满200元减50元;

满400元减100元。

②餐饮业促消活动:

满200元减50元;

满400元减100元;

满800元减200元。

5.参与商户

可识别二维码或在“幸福雅砻·乐享生活”零售百货餐饮行业消费专场活动页面查询支持商家:

(建议消费者消费前与商家核实是否支持本次活动的优惠核销)

6.补贴规则

①活动期间,消费者使用微信支付,满足条件的实时进行立减优惠;同一消费者每人每档可享一次优惠;同一订单仅能享受一次优惠,不可叠加使用;活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预充值;

②符合条件的优惠档值名额用完后,将自动顺延下一有名额的档值;消费补贴只可由消费者本人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到店消费使用,不得虚假交易、远程交易,不可套现、拆单、售卖、转让、转赠他人。

7.退款规则

①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如该笔订单享受的补贴档值仍有名额的可再次使用;该档值优惠名额使用完的不可再次享受同档值优惠,可顺延享受下一有名额的档值;

②如退款时消费补贴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优惠资金退回资金池,无法再次使用;

③退款时商家需在商户平台进行退款,现金退款无效。

8.注意事项

①因政府消费补贴发放资金属于促消费补贴政策,不纳入征税范围,发票金额按照实付金额开具(即发票金额=交易金额-优惠金额);

②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出问题、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

③消费者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消费者违反规则,商家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④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消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

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幸福雅砻·乐享生活”成品油促消费活动(延长)

1.补贴对象

“幸福雅砻·乐享生活”成品油促消费专场活动参与商户处到店消费的个人消费者(包括外来人员)均可参与。

2.活动时间

2024年7月20日10:00开始至资金用完为止,资金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优惠时段为活动日10:00-22:00或资金用完为止,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名额用完则活动结束。

3.补贴方式

本次活动采用“消费后扫码领券”的形式,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活动支持商家处消费达到补贴门槛的,活动商家出示对应档值二维码消费者进行实时领券,领取的消费券仅用于在加油站购买非油产品,逾期未使用则消费券自动失效。

4.补贴标准

满300元补贴50元电子券;

满500元补贴100元电子券;

满800元补贴200元电子券。

5.参与方式

①消费后领券

消费者到活动参与加油站消费时,使用活动指定核销设备支付完成交易,达到补贴标准可获得电子券领取资格。电子券需由消费者本人领取,商家出示对应档值二维码,消费者扫码进行领券,领取的电子券将实时发放至消费者嘉惠多多卡券内,用于购买加油站非油产品,电子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②消费券核销

加油补贴电子券在该加油站购买非油产品进行核销,具体以券支持商家为准,不可叠加使用。

6.参与商户

可识别二维码或在“幸福雅砻·乐享生活”六月成品油行业消费专场活动页面查询支持商家:

(建议消费者消费前与商家核实是否支持本次活动的优惠核销)

7.补贴规则

①活动期间每人最多可获得3张电子券(每人每档可享受1次),电子券不可拆单、提现、找零、预存,仅支持消费使用;所购非油商品价格高于电子券余额的部分,消费者需自行补足;

②消费者需在电子券领取成功后当天进行核销,逾期未使用的券均会在到期后退回资金池,无法再次使用;

③本次活动实行总额控制,补贴额度或活动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结束;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8.注意事项

①参与商家需对每笔订单开具发票,因政府消费券发放资金属于惠民补贴,不纳入征税范围,发票金额按照实付金额开具;

②参与商家应对每一笔交易的真实性负责,参与商家需按要求严格登记好商品出库单(登记商品名称、销售金额、优惠金额、购买人信息等)及消费者电子券领券明细(登记消费者姓名、消费金额、消费时间、电子券金额等)以上数据待活动结束后需向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反馈电子档表格台账数据。参与商家需确保商品出库单与交易监控视频相符,便于活动执行单位随机抽查及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核查工作的开展;

③消费者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消费者违反规则,商家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④参与商家承诺所售非油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品牌官方指导价,如存在借政府消费补贴活动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产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投诉纠纷、信访舆情等,一经查实,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退回消费者差额部分赔偿消费者损失,承担退货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通过网络曝光并进行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⑤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严禁任何形式的预充值;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⑥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消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

五、特别说明

(一)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执行单位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二)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执行单位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三)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执行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手机号、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旧物及购新商品相关信息、支付凭证、交易商家等信息),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执行单位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六、咨询举报

本活动将加强全民监督,构建“人人参与、实时反馈”的消费环境,我们将对监督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事项的严格保密,除非举报人同意,否则任何情况下不会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为保证信息真实可靠,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仅限实名举报;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事件与事实结论,经主办单位核实后属实的,给予举报者10000元/次奖励,奖励费用由被举报商家承担。

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券等方面的疑问或者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商家套现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请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嘉联支付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或拨打嘉联支付客服热线:952005。

温馨提醒:

政府消费券发放,是一项福利性措施,名额有限,先购先得。如在活动期间,出现主办方和合作平台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撤销活动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纳入系统黑名单,取消未来3年参与类似消费促进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编辑|灯灯校对|巴桑卓玛审编|李永周来源|西藏山南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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