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河南宁陵发生一起学生死亡事件,对此宁陵教体局发文称系高空坠亡,排除刑事案件,不过很多人质疑学生身上有伤情,这个事情怎么看呢?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我看到是澎湃新闻的报道,说河南宁陵县12月27日发生一起学生死亡事件。
后续宁陵教体局的公众号发文,称事发后成立由公安、教育、卫健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经调查,学生杨某某当天早上6时40分被学校巡逻人员发现侧卧在地上,一分钟后学校拨打120并报警。之后警方认定为高空坠亡,并且有两封遗书,于是排除刑事案件。这里先向家属表示哀悼。
但是这个事情,目前看有些人是有疑问的,主要是这个孩子身上有伤情,家属怀疑是被人殴打,质疑其死因。网上有各种传言,有的说是拿螺丝刀扎的,有的说是活活打死的。
老实说我觉得现在网上这个舆情特别像年初胡鑫宇案,比如咱们看一段声称活活打死的视频就能发现,这个里边说话这人不出镜,而且也没实际说清楚,老实说这个画面跟声音是不是一起的都不确定,我看有的自媒体就在传,以此为据说这个人是打死。
这种视频毫无证明力,就跟当初胡鑫宇案有些人录个视频说这人是怎么打死怎么运出来怎么摘器官怎么扔江里,我现在给这视频配个音放上去,你也不一定能听出来。
其实就一个基础问题:说话这人怎么知道的?胡鑫宇扔江里是你看见的了?那这个活活打死你看见了?你听谁说的?有谁看见了?有人看见你们不跟警方反馈,你们跑去校门口黑灯瞎火录一个视频。
最荒唐的还有一种质疑,说这人手都烂了写不了遗书。
咱说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人是先写的遗书后跳的楼?他跳完楼确实写不了,那都不是手的问题了。总之就看这些,胡鑫宇案当时感觉就回来了。
我也不能说都是假的,就提醒一下,如果真有什么信息,你提供给警方,提供给官媒,都是可以的,你自己在网上瞎传,这个是有风险的,胡鑫宇案后来可是处理了一批自媒体的,留神步其后尘。
那么很多人质疑,为什么这人身上有伤呢?
先说明,有伤本身是很正常的,一个坠亡尸体上什么伤痕都没有才奇怪,通常这种坠落导致的伤情,在四肢、头部、腰部、胸背造成骨折是很常见的,这个我以前跑热线的时候接触过一些,但是确实手部贯穿伤比较少见,至少我没见过。
但是说这是螺丝刀扎的,这恐怕就出于想象了,有的坠亡者由于空中的姿势,遇到的障碍物,也会有独特的伤情,比如说他坠落的时候被铁丝挂到或者树枝扎到,这也是有可能的。
2019年四川宜宾发现一具尸体,是身首分家,当时很多人说这总不能说是自杀吧?这不是一个段子么,无头尸体是自杀。
但是经过调查发现这人不堪病痛跳楼自杀,坠落过程中,碰撞一楼雨棚和铁质手推车,造成头部与躯干分离,排除他杀。
今年9月石家庄也有一个坠亡案,女子是肢体分离,也是坠落时撞到了楼梯外的平台,也是排除他杀。
具体说这个案子,我因为没有看到伤情鉴定不能去判断,只能说单纯因为有伤情就认为是他杀,这个依据是不足的,如果对警方认定结果有疑问,一个是可以跟警方沟通,另一个可以向检察机关、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那么咱们翻回头看一下这个通报,老实说我觉得当地有点欠考虑,应该用公安机关的账号发,用教体局的账号说服力稍微有点差。
但是这个落款是宁陵县联合调查组,我觉得教体育还不至于冒充调查组,而这个调查组是有公安机关介入的,除了死者两封遗书,还有调取监控、走访调查、现场勘验等手段来固定证据,特别是法医这一块是两级检验、也就是还找了商丘市一级的法医鉴定机构,我认为投入力量和所做工作还是比较充分的。
当然你说是不是绝对万无一失,那没人能打这个包票,还是那话,有什么证据请向公安机关提供,县一级不行有市一级,市一级不行有省一级,省一级不行有公安部,恕我直言,别说公安部了,这学校如果能量可以对抗省厅,这事儿你们在网上是看不见的。
倒过来说,我觉得当地应该就这个案件做更多的说明,前边提到的两起坠亡案,当地公安机关都对伤情做了明确说明,目前家属有疑问,网民有质疑,不排除个别自媒体胡编乱造,但是公安机关及时反馈及时澄清也是必要的,这个工作我觉得确实没做到位。
最后即便是排除刑事案件,家长也可以考虑追究学校的责任,一个是学校管理有没有问题,这个应该是教育主管部门来判断处罚,另一个跟坠亡结果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可以考虑民事索赔。
以上就是我对宁陵学生死亡案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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