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是这样划分的

帮老兄聊聊 2024-07-20 05:11:28

在我国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两个不同的平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改革以来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则是养老保险大家族中的小弟弟,到今年也才刚刚10岁。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从名称上可以看出,是专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参保范围为机关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保人员的范围总体上是比较小的。

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部分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也开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试点,最早的地区是从1996年开始。我记得自己当时在机关工作,每月要扣除几元的养老保险费用。为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四川还成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专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工作。

虽然大家都在缴纳养老保险,但工作人员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并没有按照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办理退休,而是按照原来的老办法计算退休金,人们将过去缴纳的养老保险称为老机保。老机保由于是试点性质的,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以这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正式实施阶段,工作人员退休后,过去缴纳的老机保费用全部退给了退休人员。

2014年10月1日,这是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正式实施的日子,虽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文件,即国发(2015)2号文件是在2015年1月下发的,但文件规定的实施时间是204年10月1日。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人们将2014年10月1日称为退休双轨制结束,实现并轨的日子。所谓的双轨制主要是指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企业职工是按照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这是一种的社会化的退休制度;而同时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是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也就是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

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按照国发(2015)2号文件的规定,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和退休的人员,按照原来的办法办理退休;在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按照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

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按照国发(2015)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退休,虽然在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但养老金是由社保局计算核定,养老金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与企业退休人员一样,实现了养老金的社会化管理,从名称上也实现了从退休金到养老金的转变,这是退休制度双轨制结束的重要标志。

在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的人员,处于新老退休制度衔接的过渡期,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部分,是按照不同退休年度规定的计发比例计发的。在这个时期退休的人员,被称为十年过渡期的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虽然结束了退休制度的双轨制,但并没有完全实现并轨,处于双轨制到单轨制的过渡期。

2024年10月1日,是机关事业单位十年过渡期结束的重要标志,从2024年10月1日及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三个部分,但由于这个阶段退休的人员,还存在比较长的视同缴费年限,因此也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202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由于还存在视同缴费年限,多数人属于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员,被称为十年过渡期结束后的退休中人,主要的标志就是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但由于养老金是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计算办法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相同,又被网友们称为退休制度的真正并轨。2024年10月1日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中又一个比较重要的时间点,这个节点是退休制度真正实现并轨的标志。

综上所述,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4年10月1日之前和之后退休的人员,由于养老金的计算办法不同,2014年10月1日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中最要的一个时间节点;2024年9月30日,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结束的日子,2024年10月1日,养老金计算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这也是退休制度完全实现并轨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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