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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南阳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四名公职人员开车与一重型货车相撞,造成四人死亡,事故发生之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事情发生在11月4日,谢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自南往北行驶至223省道四里店镇油坊庄村路段时,未靠道路右侧行驶,与王某某驾驶的自北向南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小车四人均已死亡。
目前,肇事货车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
据了解,死亡的四人均为镇政府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
网友热议:网友表示,逆行就是逆行,不应该说成未靠道路右侧行驶,这说法很不严谨。
网友称,青岛发明了专业术语,逆行插队叫顺行并入,这马上又把逆行叫未靠道路右侧行驶。
网友表示,工作日饮酒,饮酒后还开车,开车还逆行(也叫未靠道路右侧行驶),再看大货车,如果大货车遵守交通规则,就不应该负任何责任。
朋友们,你们是如何看待这起交通事故的呢?
大家可以在评论区一起聊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