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在网上买了个床头灯回来后竟发现有窃听功能,这可把他吓了一跳。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张文亮自毕业以来就在大公司从事技术类工作,后来因为公司裁员,就失业了。
失业以后他消沉了一阵,有一次,一个朋友让他帮着修一些录音笔,给了他一部分报酬,张文亮很感兴趣,就决定加入朋友的电子产品修理中心,和朋友一起干。
张文亮头脑活跃,专业知识扎实,得到了一些顾客的认可。
在工作中,他频繁接触重组、重装。平时他闲来没事,还会搞一下小发明,将从录音设备上拆下来的零件,放在插排、床头灯上,这样就变成了能窃听和录音的床头灯和插排。
他闲来没事,做了一些给朋友,朋友觉得他的创意很好,
朋友还说:“你这么厉害,这些设备拿出去卖能赚不少钱”
张文亮受到了启发,但是他不敢在线下售卖,只能在网上卖一些自己发明的小玩意,价格400元到1300元不等。
刚开始他的商品无人问津,于是他将产品重新做了介绍:“收到后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很多人都带着好奇的心里下了单,收到货后,张文亮会让买家通过他的指导下载监听、录音软件,然后在进行教学指导使用。
这一天,林达浏览到了张文亮的商品,床头灯竟然1288元,林达买回来一看,外表就是普通的床头灯,他觉得自己被骗了,就联系张文亮准备退款。
而张文亮将这款床头灯特有的功能告诉了林达,林达按照张文亮的方法,发现可以监听、录音等功能。
但林达是一个热心的小伙,他认为这种东西侵犯了大家的隐私,尤其是如果被一些有别的想法的人买了以后,后果将不堪设想。
于是林达就报警了,并将这床头灯上交给警察。警察通过林达提供的线索很快的找到了张文亮,并将他抓获。
那张文亮又会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呢!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录音等专用器材的行为,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
张文亮未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许可,擅自生产和销售窃听专用器材,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
经调查,张文亮通过销售这些带有录音和监听的物品,共计违法所得1万元。
最后,张文亮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个人观点
本案发生后,很多人都说,为林达的行为点赞,如果这种带有窃听功能的商品在市场上流通,那会造成各种各样严重的后果。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