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者|(军旅)深圳东莞办案“历险”之七“赃—难追”

大院文化 2024-07-16 01:51:00

文/强者

1991年4月,我任职的某军事检察院,正在查办一起军队干部伙同地方不法人员涉嫌经济犯罪案件。这起案件,是地方检察机关移送过来的线索。按照“案件管辖规定”,现役军人违法犯罪,由军队军事检察机关管辖。

于是,检察长决定派我和马检察员到深圳、东莞找有关证人调查取证。由此,我们开始了长达二十余天的深圳、东莞办案“历险”。

当时,我和马检察员都是营职。出发之前,我们进行了充分和必要的准备。但还是应了那句老话“出门万事难”。

今天,接着说说“赃-难追”的问题!

这位军队干部伙同地方不法人员设立的公司,曾购买过二辆汽车。其中一辆是黑色“尼桑公爵王3.0”,天津地方牌照,由地方不法人员使用,案发后已被地方检察机关查封扣押;另一辆是白色“两厢夏利”,挂军队牌照,由这位军人使用,案发后下落不明。

那个年代,“尼桑公爵王3.0”在我国已属豪华轿车,只有“大老板”才配得上这款“坐骑”。而天津产“两厢夏利”是中国量产的第一辆采用四轮独立悬挂的小型轿车,可与上海大众的“桑塔纳”、一汽大众的“捷达”相“媲美”。

著名艺人赵本山还亲自为夏利车做品牌代言。

将这辆白色夏利车追赃归案,也是检察长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经反复提审这位军人,他一直声称“夏利车可能被客户开走了”,具体“哪里的客户”、“哪个客户”他始终拒绝回答。

大家都知道,军牌车辆是不在地方车管部门登记的,它的“行驶轨迹”是无法查找的。要想把这辆夏利车追赃归案,就等于“大海捞针”。

既然检察长把这项艰巨任务交给了我们,就得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去完成。所以,我们这次深圳、东莞之行,每到一个被调查单位,都留意是否有白色夏利车停放,询问证人时也都把这作为一个内容,询问清楚,记录在案,以备后查。

可是,把深圳、东莞9个被调查单位都询问过了 ,也没有一点白色夏利车的消息。

我们结束深圳、东莞之行,回到天津的转天,就去单位上班了。检察长又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让我明天陪同地方检察院的同志,到“石家庄东部某县”出趟差。我知道:石家庄东部某县是这位军队干部的原籍,该县供销社与这位军队干部伙同地方不法人员设立的公司有业务往来,主要是购销紧俏的电视机、电冰箱、自行车等,往来金额几百万元。

第二天上午,我陪同地方检察院经济检察科曹组长一行四人,乘坐一辆“金杯面包车”,沿着“津沧”“黄石”国道直奔某县供销社。那时,天津至石家庄还没有高速公路。

到达该县供销社后,地方检察院同志主要是询问与天津方面的业务往来,提取了相关原始记账凭证,询问了证人~供销社主要领导。

我则利用这段时间,重点查看供销社的仓库、车库、院落是否有白色夏利车?同时,分别找供销社主任、党支部书记逐一谈话,询问是否知道白色夏利车的下落,制作了《询问证人笔录》,他们都一口咬定“根本不知道白色夏利车的事”。

为了记住这次办案经历,我和曹组长还在供销社院内拍了张合影。

经过一天半的紧张工作,我们能做的工作都做完了,并告知供销社主任:“明天上午我们就回天津了。”

转天上午,我们没有直接回天津,而是取道石家庄,准备去保定参观“直隶总督署”。当我们进入石家庄市区,沿裕华路由东向西行至“裕华路地道”(上面是京广铁路桥)时,我突然发现对面行驶过来一辆悬挂军牌的白色夏利车,尾号阿拉伯数字“2089”。于是,我招呼曹组长让开车检察员立即掉头追赶。因为不用多想,这辆尾号“2089”的白色夏利,就是我们要追赃的那辆白色夏利车。

我们车辆掉头后,开始沿裕华路由西向东行驶。当我们车辆快要追上白色夏利时,他们开始加大油门疾驶。估计他们看到我们车是天津牌照,而且紧追不舍,预感到了“事情不妙”。我们驾车的检察员也迅速加大油门,不一会儿就超过了白色夏利车,并向右将其“逼停”。我们下车后,把白色夏利车上的三人全部“请到”了我们车上,改由另一位检察员驾驶白色夏利车。我与曹组长“耳语一番”后,决定把车先开到河北省军区招待所。

到达招待所后,我通过军队内线电话,立即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取得了联系,请他们联系招待所给我们准备三个房间,询问这三人用。经过对这三人逐一询问,得知他们都是某县供销社的员工,其中副主任一人、业务员二人。他们是三天前来石家庄地区推销商品的,听说我们今天回天津了,所以就准备回供销社了。哪知,却在石家庄被“捉个正着”。

中午,我们一起在招待所吃了顿工作餐。然后,我们又把他们三人送到长途汽车站,让他们坐公共交通回去。我们也没再去保定参观“直隶总督署”,而是驾驶这两辆车直接返回天津。

为了确保返程安全,我们没有走来时的“黄石”、“津沧”国道,防止路过某县地界时发生“意外”,而是选择了石家庄北部比较难走的省道和县道。出石家庄后,沿“正定、无极、深泽、安平、饶阳、肃宁、任丘、大城”返回天津。

晚饭我们也没顾上吃,饥肠辘辘;半路上又下起了小雨,道路十分难走。那个年代,没有任何“导航”工具,全凭32开“河北省地图册”行进。中途还迷了路,误入一个小村庄,经与村民打听,已经偏离“县道”20余公里。

经过12个小时的行驶,凌晨一点半,我们终于回到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4号,把“2089”白色夏利车扣押于某军事检察院。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至此,我们深圳、东莞之行的全部任务圆满完成。

马检察员在“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群”赋诗如下:

光阴弹指三十年,

往事历历在眼前。

穿云破雾飞深圳,

打击犯罪斗敌顽。

衣食住行都俭补,

灯红酒绿绝不沾。

任务完成很圆满,

凯旋而归尽欢颜。

作者军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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