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意思是说不论做什么事,事先要有充分的准备就有可能成功,不然则会失败。正可谓谋定而后动。我想回城这件事开始想靠崔云泉,没有料到他欲壑难填,事后虽与郭家华搭上一丝联系,但却为时已晚,正应了关汉卿《救风尘》里的一句台词“恁时节,船到江心补漏迟,烦恼怨他谁。事要前思,免劳后悔。”的确,未能等到“再动人”的时候,我却因为超计划生育第二胎受到了“留党察看”处分,这一棍又把我打回到“地下十九层”。
我们这代人刚好赶上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所谓的计划生育,即按国家的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1971年7月8日,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中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把计划生育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1990年4月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1990年4月12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199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200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
二十一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即允许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2015年12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