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15年10月12日下午,我被治安大队长周某钧一行人强制拘留。理由为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再审判定我无罪。
即便如此,我却因治安大队长周某钧暴力拘留,不明是非黑白的打压坐了9个月的冤狱,导致我伤残鉴定6级伤残,办理残疾证2级,至今已医治8年之久,仍只能靠坐轮椅谋生,生活过得苦不堪言。
我不明白,治安大队长周某钧一伙人身着便衣未出示警官证。从2015年10月2日受案报警到2015年10月12日拘捕这十天里,没有任何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证据证明我有违法犯罪事实。是否属于滥用职权,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我不明白,信访局2015年报警,12年后我再也没有去过北京,怎么就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了?
我不明白,我没有犯罪我不愿签字,周某钧为何强行抓住我的手签字按指纹?
我不明白,为何拘留我时间为10月12日,送家属通知书确是10月9日。而后又因什么原因变更羁押期限?
我不能明白,为何J察院能超期批捕?
我不明白,为何治安大队能办理刑事案件?为何治安大队队长周某钧能在领导意见那栏签名?
这种种离奇行为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惊天阴谋,到底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黑幕?
我和广大民众都期待着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大家始终坚信,法治社会、朗朗乾坤,阳光定会冲破黑暗,正义可能会延迟,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在此,恳请相关部门、上级领导倾听百姓呼声,为我主持公道,给我这样一位6级伤残受害人一个交代!
免责声明: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如有侵权或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