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无理取闹的人太多了,一旦出了一点什么事故,都要找到责任人索赔。
最近,广东一个3岁孩子因为父母没有看管好,自行上了电梯后,从9楼坠亡,家属就找上物业以及开发商了,认为是电梯间窗户护栏太低导致了事故,索赔220万。
大家觉得这个合理吗?
事情经过如无意外的话,已经预交学费的3岁孩子小海,将在9月份入读幼儿园,开启人生的下一个阶段。
然而他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8月10日晚。
当晚,他被发现坠落在自家 小区1 号楼栋电梯间窗户外的小区广场。
其死亡原因系开放性颅脑损伤特重型,当地警方开具的证明表明:“经现场勘查,初步排除他杀嫌疑。”
简单来说,小海死亡原因应该是从高空坠亡。
事发当日 18 时 55 分许,小海的父亲带着 3 岁的小海和 10 岁的女儿取完快递,预备乘坐电梯上楼归家。
电梯监控录像呈现,此间小海率先进入电梯,双手抱着快递的父亲在电梯门外等候女儿,另有一位外卖员紧接着步入电梯。
而后,当父亲欲进入电梯后,电梯已经关上了。
于是3岁的小海与外卖员共处电梯内,监控录像留存了他最后的影像。
小海的家位于 16 楼,然而约 90 厘米身高的他仅能够得着按下 9 楼的按钮。
电梯行至外卖员所往的 5 楼后,小海意欲跟随出门,此时外卖员做出疑似阻拦的举动,随后小海返回电梯内并向外卖员挥手作别。
抵达 9 楼后,他孤身离开了电梯。
最终,其被发现坠亡于电梯间外的小区广场。
事发楼栋的护栏对事发楼栋的护栏高度进行测量后发现,底部水泥墙高度约为 35 厘米,安装在水泥墙上的铁护栏高度约 60 厘米,从底部至窗户的高度总计约 95 厘米。
其中,窗户为推拉式,完全推开后能够容纳一个身位,窗户中间张贴着“请勿攀爬”以及“请大人监护好小孩”的告示。
依据涉事楼栋业主群的聊天记录,众多住户宣称,针对电梯间窗户的安全事宜,此前曾向物业中心提议加装护栏或者安全网,但是物业没有重视。
男童家属的诉求目前,家属一方坚定地认为物业方面以及开发商对于此次事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家属已经明确提出了高达 220 万元的赔偿金额。
家属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看法,主要是因为他们觉得,楼梯间窗户的护栏设置过低,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要知道,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这样的高度根本无法提供足够的保护。
在日常生活中,孩子们天性好奇好动,稍不留意就可能靠近窗户,而如此低矮的护栏很难有效地防止意外的发生。
家属认为,正是由于护栏高度的不合理,才导致了这起令人痛心的悲剧事件。
物业回应小区物业中心方面态度坚决地表示,窗户护栏的设计完全符合相关规范。
他们矢口否认此前曾接到过类似的关于护栏安全方面的投诉,并且着重强调,该窗户属于消防用途,在现行的规定和条件下,无法对其位置进行任何形式的改造。
总之,被索赔的企业明确表态,自身不存在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他们认为,这场悲剧的发生应当归咎于监护人监护不当所致。
他们建议家属通过司法途径来妥善处理这一纠纷,以寻求公正、合理且合法的解决方案。
当地官方也表示护栏符合当时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说法。此外,寮步镇政府亦表示,涉事窗户护栏符合当时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说法。
网友的看法一边倒网友:监护人的责任
怪天怪地怪物业,就是不怪自己看不好孩子。监护人自己对孩子的看管疏忽。
网友:3岁孩子不能离开视线。
作为家长,真的不能大意,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安全,尤其是3岁以下的孩子 ,建议不要离开父母的视线,他们这个年龄对于危险没有判断,需要父母的格外照顾。
网友:家长的责任更大。
让三岁孩子独自进电梯,是不理性的行为,要等人都在电梯外等不就得了,发现孩子自己上去了,另外一个孩子已经十岁了,这种情况下应该立即上另一部电梯也好跑楼梯也好,去九楼找三岁的么?那个护栏是不算高但看着也不是一个三岁孩子一下子就能爬上去的,家长及时上去了是能阻止的吧。 可惜一切都没有如果。
写在最后这年头只要出事,都想找个人来承担,但是很多时候,自己才是责任的主体。
出了事情不从主观找原因,攻击别人是不理性的。
其实很多意外的发生,都是因为监护人的疏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格外注意,关注儿童身心安全。
要是孩子河边淹死的也会怪没给河加盖儿[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