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24日上午,患者林某某(男)自诉腹部胀痛,伴恶心、呕吐,入住x医院肝胆外科。因肠梗阻行腹腔镜下腹腔探查术。11月26日,因患者术后血压持续在170-180/90-100mmHg,请心血管内科会诊。
11月28日,因患者口服降压药效果不佳,再次心血管内科会诊。11月29日予停胃肠减压,拔除脾曲引流管,予监测控制血压。11月30日患者晨猛起动作过快,诉感头晕等,予处理后缓解。
14:30左右患者自诉出现头昏伴视物重影等,请神经内科会诊,查头颅平扫+CTP、颈动脉CTA+三维重建,考虑脑梗死。临时予阿司匹林片等治疗。12月1日患者症状和体征较昨日稍加重,急诊请神经内科会诊转科治疗。12月2日患者病情危重,要求出院。
2021年12月2日患者转入x大学医学院附属x医院。入院诊断:1.小脑梗死(脑出血);2.肠梗阻;3.心脏骤停(复苏后);4.心房颤动;5.高血压;6.糖尿病。
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于12月3日在全麻下行“颅内血肿清除术+颅骨去骨瓣减压术+枕骨大孔扩大及环椎后弓减压术+脑室钻孔引流术+颅内压监护传感器置入术”。 2021年12月12日,林某某在家中死亡。
二、患方观点
被告对林某某的小脑梗死未及时诊治与处理,诊断小脑梗死后又未及时请神经外科处理。被告存在过错,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过错损害赔偿责任。诉请赔偿228019元。
三、被告x医院辩称
根据x省医学会的鉴定意见所确定的相关过错责任,x医院愿意对林某某死亡所产生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四、省医学会鉴定意见
根据现有材料,考虑患者死因系大面积小脑梗死,枕骨大孔疝。x医院的医疗过错原因力大小为轻微原因。
五、医疗过错分析
1、入院后医方诊断正确,有行手术指征;11月30日晨医方相关处理未见违规;12月1日患者病情变化,医方后续处理符合规范;医方病历书写欠规范。
2、11月30日下午患者出现头昏伴视物重影等,医方虽请神经内科会诊,予行头颅平扫+CTP、颈动脉CTA+三维重建,考虑脑梗死,予脱水减压等处理,但在科室之间协调沟通有欠缺,神经内科未详细告知接下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如溶栓、手术减压等),存在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3、本例患者原有高血压,糖尿病,房颤,术后并发大面积小脑梗死,由房颤、糖尿病引起的脑梗死并发小脑出血的风险很高,危及生命的风险很高。故患者自身疾病及肠梗阻术后发生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是其死亡的主要原因。
六、法院判决
2023年6月11日判决,被告x医院承担15%的责任,赔偿169945.29元
【司法裁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