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西汉时期,尤其是西汉初期的税收,人们总是会想到“十五税一”,甚至“三十税一”,由此就出现一个幻觉:西汉的税收很低,人们过得很好,所以才有了“文景之治”“武帝盛世”“昭宣之治”等长达100多年的强盛、繁荣局面。事实上真的如此吗?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西汉到底征收了几种税。西汉早期,基本上可以将税收归纳为土地税、人头税和徭役三种。
土地税,就是“田租”,也可以直接写为“租”。刘邦规定,汉朝的田租实行“十五税一”。到了汉文帝时期,就降低为了“三十税一”。因此,文献中的“三十税一”仅仅指田租而言。这个税收,只是征收一年粮食收入的三十分之一,的确是非常轻的。
人头税,主要是算赋和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税,口赋是对未成年人征税。汉代规定,15岁到56岁要交算赋,一人交120钱。口赋,每人需要交20钱。
徭役,就是农民每年要为国家服役一段时间。徭役的轻重就没有一个程度的规定了,国家的事情多,徭役就繁重,国家事情少,徭役就轻。文景之治的年间,徭役是比较轻的,而汉武帝年间,徭役就非常繁重。如果不去服役,那就交300钱来免役。可见,徭役才是最重的负担。
现在,我们大概来计算一下这些税收到底有多重。首先,来看看汉代一般人家的收入。汉代,富农大概有百亩土地,是五口之家。而每亩土地大概出产1—3石粮食。好的土地,亩产超过1.5石,否则则少于1.5石。因此,我们可以按照1.5石来计算。如此,100亩土地,大概可以收入150石。
按照丰年计算,一家五口一年可以收入150石。其中10石用来交田租,还有的部分需要卖了还钱交人头税或者徭役税。这时候,就要了解下汉代的粮价问题了。文景之治年间,徭役少,粮食产量高,粮价10钱一石,按照五口之家两个劳动力、两个小孩计算,那么一家要交280钱的人头税,需要卖28石粮食。如果不想去服役,那还要交300钱,也就是30石粮食人如此,一家人还剩下82石粮食。
综合计算下来,汉代农民的收税率至少是38%。
我们再来分析下一年的粮食消耗量。由于古人吃的肉类非常少,因此人均粮食的消耗量是比较大的。《汉书·食货志》记李悝,五口之家中,大小口平均每人月食粟一石半。那么五口之家,一月需要7.5石粮食,一年需要90石粮食。
一家人的粮食剩下只有82石,但是一年要吃90石,这不是不够吃吗?的确是不够吃,但是也不至于饿死。因为古人除了种植粮食之外,还会经营副业,例如养鸡养鸭,种桑养蚕。这些副业可以卖点小钱,应该可以缓解一下经济压力。而古人男耕女织,织布除了为家人制作衣服之外,还可以用来交易。另外,用钱代役也不是每个人家都可以享受的,经济情况较差的家庭宁愿自己去服役而剩下300钱,也就是30石粮食,够家人吃四个月呢。
在上个世纪末,农村的生产力已经远超汉代,但是农民却依然难以吃饱,吃不起白米饭,只能吃包谷饭,可见汉代百亩之家吃不饱也是正常的情况。
到了汉武帝时期,情况又发生了很多变化。首先就是赋税提高了,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汉武帝加重了税收,并且大幅度提高了徭役的规模。徭役增加后,农民就没有多余的投入农业生产,也就导致粮食的产量下降。粮食产量下降,就导致粮食的价格上升。
根据相关资料研究,汉武帝前期的粮食价格已经提高到了40钱一石,是文景之治的4倍了。到了汉元帝时期,粮食价格是100钱一石了。当然,这里粮食价格飙升不仅仅是粮食产量的问题,还涉及到汉朝不断发行货币,导致货币贬值的情况。
粮食价格上升后,农民手中的粮食的确可以卖更多的钱。但是,徭役增加直接导致的是粮食产量的减少,农民自己也可能吃不饱,哪里有多余的粮食拿出来卖呢?加上汉武帝时期土地兼并已经非常严重,许多农民都没有百亩土地,因此更加贫困了。
汉武帝统治时期,虽然国力强盛,财政收入猛增,但是却建立在“与民争利”的基础上。国家富裕了,百姓却穷了。《汉书》记载汉武帝末期“民力屈,财力竭,因之以凶年,寇盗并起”,“武帝师出三十余年,天下户口减半。”这时候,大家应该明白汉武帝时期的百姓生存状况了吧。
实际上,“文景之治”年间,农民的也只是勉强不被饿死的水平。晁错在《论贵粟疏》中说“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
而文景之治的主要表现也不是农民过得如何,主要还是朝廷的粮食多了,户口增加了。古代任何一个盛世,都不是平民的盛世,而是贵族官僚的盛世。这就是所谓的“兴,百姓苦;亡,百姓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