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篮夺得亚洲杯已经过去几日,但关于几个主力队员的议论依然不少,尤其是李梦。本次的焦点在于领奖台上李梦左腿短裤被卷起,遮挡住赞助商的牌子。是无意之举还是有意为之呢。
毫无疑问,任何商家都希望自己牌子的代言人是完美无瑕的,是在各个方面都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必须的。遵纪守法是基本的条件,尊重传统美德也是义不容辞的,没有谁愿意选择一个有问题的人做代言人,那不是砸自己吗。
李梦作为中国女篮现役队员,国家篮协招其为国争光,肯定是符合篮协相关规定、要求。这也是不需要怀疑的。前一时期由于李梦本人的原因,商家已经采取了解约的措施,也可以说是在某些方面还没有定论的情况下,李梦受到了惩罚,既然商家做了初一,李梦为何不能做十五。
何况,在此之前有商家在以国家队名字发图片时,没有李梦本人的照片,是否可以说商家主动把李梦在此问题上剔除在外,李梦自然而然的就可以按此惯性操作。这有错误,除非国家篮协对此有明确规定或说明的。
以此类推,李梦本人无错,中国女篮也无错,商家没有理由去处罚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