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从中国特色和公司治理开始

怀蕾国企改革 2024-10-12 07:25:37

【导读】

我们从事国企改革服务,当然非常关注二十届三中全会,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就是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施工图,为接下来五年、十年乃至本世纪中叶的改革工作提出新要求、指明新方向。

虽然我们要突出重点学习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内容,但是也要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方面的改革部署深入学习,毕竟,几乎所有深化改革之举都涉及国资国企,必须全面系统学习,才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融会贯通、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决定》要求。明律师在学习《决定》之时,也秉承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心态,与大家一起分享学习心得、共同进步。今天我们聊聊如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框架。

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框架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成熟定型,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制度、基础制度这三大维度可以构建出完整的制度框架:

1.中国特色——企业党建制度

高质量党建可以引领和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推动国有企业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企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企业党建制度是指企业关于党的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包括国企党建制度和民企党建制度,其中:国企党建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机制,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民企党建要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推动民企高质量发展。

作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企党建制度要融入企业中心工作,与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干部人才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价值文化管理、监督管理、责任管理等制度深度融合,铸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党建融入公司治理: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法人中的法定地位,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体系化融合,推动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与其他治理主体依法行权有机统一,将国企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建融入生产经营:党建工作计划融入生产经营工作计划,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建立“党建+N”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党建工作的同时保证业务工作落实和目标实现,抓生产经营同时管好思想、带好队伍,用改革发展成果与生产经营实绩对党建工作成效进行检验。

党建融入干部人才管理: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和市场化选人用人有机统一,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党建融入组织机构管理:实现党组织设置与企业组织机构运行有机统一,配齐建强党务机构和人员,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动态调整组织设置,沿着业务链条延伸组织触角,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党建融入价值文化管理: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统一,构建体现国企精神、国企价值、国企力量的企业文化,加强党建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机结合,推动党的思想优势转化为价值优势,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党建融入监督管理:推进党内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有机统一,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提高监督效率,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全面性、系统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党建融入责任管理:推进党建责任与经营责任有机统一,全面从严治党与从严治企深度融合,健全“明责、履责、评责、问责”的责任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可执行、可量化、可监督、可评价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党建履责能力,更好引导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现代制度——公司治理、经营机制、法治合规、民主管理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和独立企业法人的企业制度,国有企业要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就必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经营机制、法治合规、民主管理等制度:

(1)现代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治理是以股东为核心的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制衡关系的总称,其实质是各利益相关者在权利安排、利益分配及责任机制方面的契约关系。

所谓公司治理制度,就是公司所有者(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激励、控制和协调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推动公司治理制度全过程覆盖、全方位落实,才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治理的组织框架: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只有“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则是“五会一层”即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和经理层,其中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是核心治理主体。各治理主体要做到权责法定、权责透明,确保各治理主体严格依照章程行权履职。

在实践中,治理主体权责法定主要通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权责内容来体现,治理主体权责透明主要通过权责清单来体现,做到“章程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权力”。因此,国有企业要建立与公司治理高度契合的权责清单体系,减少重复决策,治理主体不缺位、不越位,不相互替代、不各自为政,在保证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同时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公司治理机制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更取决于公司治理机制是否健全和有效运行。徒法不足以自行,公司治理机制是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作用的关键,直接影响到公司治理质量和公司治理效能。

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本质上就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运转机制,是提升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因此,国有企业要持续完善治理机制,切实规范治理主体行为,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

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实现了对企业重大决策的闭环管理,涵盖了决策机制、授权机制、协商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制衡机制,是激发企业发展内生活力和动力的不竭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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