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重庆宏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

雨柏说生活趣事 2024-09-28 16:10:38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0月8日,重庆晟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重庆宏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2年12月26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根据管理人报告,债务人重庆宏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财务账簿等资料,债务人账面资产负债情况不详。管理人经调查仅查询到,银行存款300余元;对外投资的两公司一已被吊销,另一公司股权因未接管到相关权利凭证,其股权价值无法评估;另接管执行案款12,707,042.94元,因存在争议尚在诉讼中。本院已裁定确认李必仲等15位债权人的债权共计24,567,123.89元。管理人认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法应宣告破产。

本院认为,重庆宏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并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依法应当被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重庆宏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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