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男人不可不读的《崇俭书》

师鸿社会 2024-12-11 03:47:21

明末韩城知县左懋第担任韩城知县时,正遇上韩城连年大旱,他为了配合救灾而组织编写了一部乡规民约,后世称其为《崇俭书》。可惜的是《崇俭书》正式发行不久,还没有全面实施,左懋第就离开韩城。而《崇俭书》也随着明末战乱从韩城消失。直到康熙四十三年,贾缔芳偶然从外地购得一册《崇俭书》,重新印发,《崇俭书》才得以流传。崇俭书和荒岁歌是韩城关于灾难的两部奇书,无事时读一读,一定会有所收益。

为什么一县之长要亲自关注婚丧嫁娶之类俗事,左懋第写得非常明白,“本县莅韩三年,灾祲时见,旱寇相寻,静自思惟,岂尽天数使然?抑亦有以致之耶?本县自加修省外,见百姓奢僭之端,亦有其渐,相沿不止,势且繁多,滥气僭风,皆足致异。本县忝为令长,难以坐视,用示相禁,共惜物力,安民志以迓天休,务各遵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是一名合格知县是否成功的镜子啊。

《崇俭书》虽然重印,但是并没有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编写者所希望的作用。毕竟它的出现是特定历史环境下的产物,当清初韩城经济恢复发展后,需要约束消费的大环境不复存在,从今天的观点来看,它以社会地位来为人们的消费制定不同标准,是对人权的一种不尊重,但是如果男人学习后作为知识储备,在和老婆吵架时,可以发挥妙用。

《崇俭书》对人们穿衣提出了明确要求,如果用这个标准要对付喜欢网购的媳妇,估计能发挥一些作用,其中规定:“妇人,宦家戴九梁金线冠,生员及有前程之家戴七梁金线冠,庶民之家戴五梁黑线冠,差役仆隶及流民等妇戴黑䯼髻。妇人,士庶之家不许着织金、妆花、洒线、补服,不许束银带。仆隶之妇不许戴金银珠玉首饰,不许着绸缎纱罗等服,止穿梭布、夏布尽矣,不许乘轿。”学习了这个规定,媳妇们在网购衣服、首饰、化妆品等时就会理性许多。

现以结婚彩礼让许多家庭感到压力,《崇俭书》中对于结婚没有提及彩礼,但对聘礼有明确规定,虽然规定是以节俭为目的,提出未娶之先,不得违约过增聘礼,但今天看规定聘礼,依然是压力不小啊,看来韩城当年是非常富足的地方,所以关于聘礼这一节,还是应该选择性的无视:

“宦家聘礼:二十四两金锍一具,金钗一对,金环一双,银钏一双,币四端。缣十匹,梭布十匹,夏布十匹,绵布十匹。红花二十斤,绵花四十斤。迎婚大衣服一身。金簪二枝。

士庶上者聘礼:二十两金锍一具,金钗一对,金环一双,银钏一双,币四端。缣十匹,梭布十匹,夏布十匹,绵布十匹。红花二十斤,绵花四十斤。迎婚衣服一身,不得用扎花、妆花、织金、洒线、补服等衣。簪二枝,金银随便。

士庶中者聘礼:十二两钗一对,环一双,金银随便,币二端。缣六匹,梭布六匹,夏布六匹,绵布六匹。红花十斤,绵花二十斤。迎婚衣服,有无随便,不得用扎花、妆花、织金等衣。银簪二枝,不得过二钱。

士庶下者聘礼:六两或四两、二两、一两,宜减不宜增。小银钗一对,小环一双,大不便者。不用币、帛、布,花有无,随便。迎婚衣服,借用或不用,俱可。”

崇俭书提出了一个原则,“婚丧二大节,省诸妄费,已尽其大概矣。”对于一般人来说,婚丧是一生中比较大的消费项目,如果能在婚丧中节省不必要的费用,那么你的生活就会过得更好。例如丧礼中的乐队使用,是一项不容易控制的支出,那么提出具体标准,有利于普通百姓节控制支出,“宦家,吹手不得过六名,鼓乐不得过十二名。士人,吹手不得过四名,鼓乐不得过八名。吹手,庶民之家不得擅用,鼓乐不得过六名。”

要做到这一点,当然要有良好的心态,则不攀比的心态。韩城明清奢侈之风,大抵都源于攀比之风。而用乡规民约的形式,对婚丧礼仪进行规范,让消费归于理性,既不失礼,也不失理,这样的社会才是和谐社会。

当然了,崇俭书不仅对韩城婚丧这类大事的仪式简化和节约风气的形成发挥了一定作用,而且在民居建筑中也出现了变化,现在看韩城的民居,朴素为主,和相邻的合阳县相比,在房顶的装饰上要简单许多,脊以素而实用为主,兽则很少使用,这可能与崇俭书的一条规定有关,“房屋非有职之家,不许擅立脊兽及花砖雕墙,违者责究。”

崇俭书在今天看来似乎已经过时,甚至许多规定都违背人权,但这是韩城用数万人生命换来的应对灾难之法,如果能从当时的历史环境和历史条危来读它,提醒我们时刻居安思危,防止灾害还是非常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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