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隶属于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从1934年1月开始设置,如今已经走过近90个年头,产生了13届书记。
书记处书记的产生方式是从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开始,需要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其成员从第十八届开始由5人调整为7人,“书记”是党最高领导称谓。
书记处作为党的重要常设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中央书记处直接对党政军的日常工作负责。
曾经一度停止工作,不过在经历14年的停摆之后又恢复了工作,足以说明该项制度的有效性和重要性,是顺应国情发展的。
作为一个超级大党,党员有近一亿之巨,显然只有一个总书记会日理万机、十分辛劳,有了书记处的辅佐,好多事情就会顺畅一些,这个办事机构一直都十分得力。
书记原本是最小的官职,本意就是文书或秘书,大有与官僚决裂的决然,要为人民“书”,为百姓“记”,也一直是如此践行。
现在书记处有7位书记,分别负责7个不同的系统或若干事务,即在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书记领导各自领域的事项、人事。
各方面送中央常委的报告、文件都要先送书记处,对于一般性事务,是具有直接领导的权力,即可下达、执行,对重大问题,书记处先拿意见再报告至中央常委。
对于其他中央或是地方党政机关,中央书记处是领导部门,下面就简单说说,书记处的7位书记具体是如何分工协作的。
蔡常委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这个可以对比各级党政机关,比如县委办、县政府办的职能,负责的事项极广、极重要,甚至还会涉及到一些重要机密。
石委员担任统战部部长一职,之前还是社科院院长,同时还在政协任职,兼任着海外联谊会会长,职责很重要,排第二位。
李委员担任组织部部长,是党在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聚焦于党建、人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涉及到党的全领域。
第四位书记也姓李,同样是政治局委员,河南原阳人,现在担任宣传部部长,是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人,同为副国级。
陈委员也担任政法委书记,自然是分管政法系统的,包括公检法司等部门,10多年就明确为正部级领导,之后一直在政法系统任职,是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政法。
刘书记,河北昌黎人,党校大学学历,同时还兼任纪检副书记,监委主任,总监察官等,其中纪委书记由政治局常委兼任。
最后一位书记处书记,是公安刘部长,同时也是国务委员、总警监,虽然公安部长只是正部级,但是国务委员是副国级。
除政治局常委蔡常委外,其他6人分别来自:统战部、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监委监委和公安部,同上届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