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理工大学的瓜闹得沸沸扬扬,引起了很多的关注。
基本所有的网友都在怒骂那老师无良无德,是严格的过错方。
这一点我不否认,老实说我也认为那个山理工的老师没有师德,而且存在隐瞒其已婚的事实,欺骗女生的感情,妥妥的渣男。
但是我们反过来细看这件事,会发现一些让人颇为震惊的细节……
细节回顾7月24日,一名山东淄博的高二女生举报山东理工大学的老师欺骗了她的感情。
在女生的表述中透露,她和这名老师见了两次面,吃饭什么的,发生关系酒店费用都是她出的……
除此以外她还送给男方保健品、奢侈品。
她表示,男方主要欺骗了她两点:
第一,男方明明是1990年的,欺骗她是1996年的。
第二,男方明明是已婚,欺骗她是未婚。
男老师有没有犯罪?现在看到这种曝光的热门事件之后,我就想探究一下相关方有没有涉嫌犯罪的。
男老师欺骗了女生的感情,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欺骗感情构成犯罪吗,好像是不构成。
男老师还和高二的女学生发生了关系,这一点上男老师有没有犯罪呢?
我认为高二女生肯定已经超过了十四岁,所以只要发生关系时双方是自愿的,那么男老师就不构成犯罪。
根据女生的表述来看,当时的她显然是自愿的,所以男老师的做法顶多算是不道德,但是不算犯罪。
女学生有没有一点问题?现在对于女性的问题,我其实是不大敢谈的,但是这里还是硬着头皮说一下吧。
我觉得在这起事件中,虽然男老师是主要的过错方,他隐瞒家庭状况、隐瞒年龄,欺骗感情……
但是通过整起事件来看,女生透露他们只见过两次面,而且好像还都发生了关系。
那么这个可不可以理解成他们所谓的恋爱其实就是纯网恋,唯二的两次见面似乎也只是为了开房……
开房、还付费,更说明她是自愿的
这种网上聊聊天,彼此也不熟识,见面就是为了开房的恋爱关系能算正常的恋爱关系吗?
女生是不是有那么一点随便了?
我想这一点是值得思考的。
网友看法其实上述看法也不仅仅是我个人的看法,有网友在相关报道下表示了同样惊叹的看法,获得了不少网友的点赞。
该网友发评论称,“你才高中啊,我的妈呀”。显然意思是,你一个高中女生是怎么同意网上聊聊天就随便和人开房的?
另有网友则表示,最近高校频繁爆雷,原因到底是什么,值得深思。
有网友则表示,这起事件发生后,男老师的妻子还帮着处理,是最炸裂的。
写在最后针对这起事件而言,首先我认为男老师真的错了,他作为一个老师,去欺骗一个高中生的感情,这事本身就不道德,而且也不符合教师行为准则的规定吧。
但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女生在这起事件中的一些做法,是否反应出了我们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以及女生本人的思想认识上,或许也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信息来源:百姓关注、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