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30多岁的人,他钱包只有一块钱!”
最近在广东,出了个让人听了心里特别不是滋味的事儿。一个33岁的保安,大晚上的还在值班,结果突然不舒服,最后倒在了厕所里,人就这么没了。更让人心疼的是,他最后一刻还在工作群里求救,但没人来得及帮他,等到同事发现,已经晚了。
这事儿背后,更让人上火。这保安的公司,不光没给他交社保,此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家里人来找他单位说理,想让认定工伤,结果三家公司你推我、我推你,谁都不想担责任。保安妹妹说:“相当于是惠州分公司是把我哥招聘去入的职,然后东莞分公司给他发的工资,然后总公司给他买的意外险”。
按《工伤保险条例》,这保安夜班期间上厕所,突然发病,48小时内没救过来,按理说应该算工伤。但这公司就是不认,你说气人不气人?
那这事儿咋整呢?
赶紧申请工伤认定:家里人要赶紧找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就算公司不配合,也得想办法找证据,不能让这保安白死。
法律得管管:社会得盯着,让法律硬起来,公司得担责任,不能让他们这么逍遥法外。
社会保障得有:得赶紧把社会保障网织牢,让每个辛苦工作的人都有保障,不能让人家流汗又流泪。
这事儿一出来,网上也是一片哗然。有网友说:“30多岁的人,兜里就剩一块钱,想想都心酸。”还有人怒斥:“公司这么推诿,太没担当了!”
这保安的悲剧,不光是家里的不幸,也是给咱们社会提了个醒:劳动者的权益,得用心保护,不能让老实人吃亏。希望通过大家的关注,能让这世道更公平,让每个辛勤工作的人,都能活得有尊严、有保障。
网友们怎么看一个三十多岁的人,兜里只有一块钱。拖欠工资真的太过分了。要是都踢皮球,那法律就判定三家公司都赔呗,拿三份赔偿。[看][看]
三家公司推诿,干得漂亮,直接起诉三家公司,每家公司进行赔偿。
建议国家出台法律,劳务派遣全面禁止,一切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的全部负法律责任。
这事儿你怎么看?欢迎在下面留言,一起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