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自媒体从业人员假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有的甚至公然在网上自编自导自演、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以此吸粉引流、非法牟利,甚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这种行为不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犯罪。
2025年1月3日晚间
宋女士在与人闲聊过程中
听说县城某酒店的洗脚城
有技师恶意传播艾滋病毒
宋女士听完
脑子一热
打开自己的抖音账号
开始绘声绘色
“控诉”技师无良
“告诫”群众自爱
视频一出
迅速获得了
143条留言、1665个赞
435个收藏、6030次转发
1月4日凌晨
刘女士在家中刷到了这条视频
一看是本地人发的
内容有板有眼
便不假思索转发
截止4日下午两点
该条视频已有
5条留言、182个赞、
165个收藏、2512次转发
湘阴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民警
在网络上发现该条
不实信息视频后
通过大量专业的甄别追踪
1月4日下午两点
终于找到了
制作视频的宋女士
及传播视频的刘女士
二人在民警的教育警示下
终于明白自己的相关行为
已涉嫌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目前二人已被依法
行政拘留
网 警 提 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言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携手维护网络空间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来源:湘阴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