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重大决战!香港绝不能躺平等人大释法,特区政府要敢于承担

恒鼎看军事 2023-01-15 09:02:04

文 | 黎子珍

黎智英案被视作香港“头号国安案件”,自2020年8月香港警方国安处实施拘捕,至今已两年有余,期间几个关键节点均引起多方讨论,其实际影响早已超出案件审理本身;此次提请人大释法的效应也不止于厘清涉国安法案件能否聘请没有在香港登记的海外大律师,更关系到今后《香港国安法》的具体落实,及其与香港本地法律制度相衔接的问题。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黎智英案是国安重大决战!

香港特首李家超赴京述职后回香港在机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他已向中央提请,希望通过人大释法解决问题,中央驻港机构及港澳办都表示充分支持;他热切期待中央的相关决定,相信很快会有结果。

这意味着,人大释法已经是大势所趋。但是,香港绝不能躺平被动地等待人大释法,特区政府需要显现更大的维护国安的承担、勇气和决心。

首先,要及时驳斥各种各样诋毁和贬低人大释法的奇谈怪论。人大释法本是正确贯彻落实基本法以维护香港法治的正常做法,却被香港一些人特别是法律界的一些以“权威人士”自居的人歪曲甚至诋毁为“破坏香港法治”。例如,美国前外交官、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讲师董云裳(Susan Thornton)说:“每逢人大常委提供释法,便是侵害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享有的自治,也在侵害司法独立。我相信此举可免则免。”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这些人无视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所引发的香港宪政秩序的根本改变,无视《香港基本法》所规定的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直接享有的宪制权力。特区政府及时驳斥各种各样诋毁和贬低人大释法的奇谈怪论,就是维护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

第二,黎智英此次通过“专案认许”聘请海外大律师的方法今后并不会因人大释法而受阻,关于没有在香港登记的海外律师是否可以被聘请,香港法官其实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据媒体统计,香港近三年的“专案认许”申请达40次,其中27次获批。今后渉国家安全的案件,特区政府都应充分考虑具其凌驾性及特殊处理方式,敦促香港法庭不应随意批准“专案认许”。

第三,需要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第27(4)条,加入限制条文,为海外律师来港处理香港国安法案件订定附加条件。但香港修例需要程式时间漫长,因此立法会需要快速紧急修例。

第四,黎智英《国安法》案延至明年9月开审,在此之前,特区政府应认真评估法庭是否会重蹈终审法院驳回律政司申请的覆辙。《香港国安法》第五十五条列明,当特区处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发现力所不及时,经特区政府或驻港国安公署提出并报中央政府批准,可由驻港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若特区政府对法庭判决没有把握确定,特区政府或驻港国安公署可提出并报中央政府批准,由驻港国安公署处理黎智英案,即把黎智英案送交内地处理,这也是处理黎智英案最彻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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