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开始“动刀”了!这11种涉税情形,8部门联合打击!

访旋说趣事 2025-01-17 05:11:10

“WG税收优惠政策”全程帮扶注册企业,详情至订阅号了解!

1、偷税行为

企业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偷税行为。

2、逃避追缴欠税

企业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比如企业在收到税务机关的催缴通知后,将公司的重要设备等资产隐匿起来,试图躲避税务机关的追缴。

3、骗取出口退税

一些企业会虚构出口业务,伪造出口报关单、销售合同等单据,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例如,没有实际出口货物,却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相关单证,假冒出口交易来骗取退税款项。

4、抗税行为

如税务人员在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或者催缴税款时,纳税人使用暴力手段殴打税务人员,或者以威胁税务人员及其家属生命安全等方式,抗拒缴纳税款。

5、虚开发票

比如没有真实的货物或服务交易,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在交易金额等内容上造假开具发票。

6、不进行纳税申报

有些企业可能因为疏忽大意,或者故意逃避纳税义务,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如未按时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种。

7、少缴税款

除了上述偷税等手段外,还可能是因为对税收政策理解错误而少计算税款。例如,在计算应税所得时错误地扣除了不应扣除的项目,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

8、违规使用发票

例如,企业开具的发票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等关键信息,或者在开具发票时故意将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以此达到不正当目的。

9、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企业没有按照税收征管法等相关规定设置账簿,或者对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保管不善,如没有设置总账、明细账,或者将记账凭证随意丢弃等情况。

10、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企业没有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税控装置,或者安装后没有正确使用,如故意损坏税控装置,使其不能正常记录开票信息等。

11、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例如,企业为了减少当期应纳税额,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远远低于实际可使用年限,在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大幅提高折旧额。

友情提示:若本文没有解决您的问题,请私信或评论咨询,详情可至“WG税收优惠政策”订阅号咨询小编。

1、税负压力大,无票支出、成本缺失、利润虚高等问题;

2、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工的薪资问题;

3、解决建筑工程、贸易等佣金、居间费用个税问题;

4、个人业务合作,自然人委托代征,个体户优惠等;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