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公安局设有水上消防总队、消防支队,消防和警务执法兼顾

小圣杂谈 2024-07-26 11:03:01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水上消防支队三峡坝下消防站

消防安全是直接关乎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历来对于消防工作也都是极为重视的。而一提起消防,大家肯定只会联想到消防部门,目前我国在国家层面设有副部级的国家消防救援局,在省一级设有消防救援总队、在地市一级设有消防救援支队、在县区一级则是设有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队伍也是类型的情况),从而形成了层级完善、力量配置合理的消防救援体系。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水上消防支队黄柏河消防站

但是,小圣要告诉大家的是:除了消防部门外,公安部门也可以设立“消防总队和消防支队”;这绝不是在胡说八道,而是事实如此。目前,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领导的长江航运公安局(副厅级)便是最好的证明,其在本级机关设有水上消防总队(总队在编人员执行人民警察编制);长航公安局下辖的各个分局则是统一设立水上消防支队(在编人员也是执行人民警察编制,例如长航公安黄石分局水上消防支队、长航公安安庆分局水上消防支队、长航公安九江分局水上消防支队等等)。

而这些水上消防支队都是列长航公安编制序列的,与常规的消防救援支队根本不是一回事,水上消防支队中既有在编的正式警员,也有辅警、消防战斗员和船员,力量构成十分多样,彼此各司其职、互相协助。另外,各水上消防支队还设有相应的消防站,长航公安水上消防力量所使用的船艇叫作消防艇,艇上装有大威力的灭火水炮及其他专业灭火设备。

长航公安消防艇

那么,为什么长航公安系统要专门设立水上消防总队、水上消防支队呢?这是因为长江干流流域的航行船舶数量多、密度大(其中油料船、货物运输船、客轮都是消防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且长江流域还遍布各种码头、油库和生产制造基地,这些设施场所都有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时刻加强监管指导。而长航公安作为行使跨区域长江中央管理水域公安管理事权的主要力量,自然要责无旁贷的肩负起长江流域的消防监管和水上灭火工作,也只有长航公安才有能力做好这一重中之重的工作。

据官方公布的资料显示,长江航运公安局下属水上消防总队主要负责领导推进长江中央管理水域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指导长航公安各分局水上消防支队的工作开展以及贯彻执行长江航运公安局的其他工作部署等等职责。而长航公安各分局水上消防支队则是主要负责水上消防日常巡逻,负责长江中央管理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中外民用船舶、水上设施、趸船、码头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执行水上消防灭火救援,辖区消防安全宣传,辖区火灾调查等等职责,全力为长江流域的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长航公安南京分局水上消防支队

综上所述,长航公安作为管理长江干流中央管理水域警务工作的特殊公安部门,由于职责特殊、任务艰巨再加上实际工作需要,其内部必须设有各级水上消防警务监管力量,且均列入公安机构序列,所以同时具备公安、消防的职能特点,但更多的是侧重于公安执法管理、兼顾灭火救援(或者说是警务、消防两项职能合在一起统称开展)。也就是这样,大家才能看到一群穿着警服的长航公安人员,却在干着消防领域的活,这都是特殊环境下的特殊设置,是为了适应长江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

长航公安水上消防支队民警在做消防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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