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料,大爷情绪过于激动,竟突发心脏病不幸去世。而大爷家属竟然将大学生告上法庭,称对方不让座导致大爷离世,索赔50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李大爷平时就喜欢做公交车到处转悠,这天他像往常一样在街头散步结束后,坐上公交车准备回家。可由于车上的空座位都在里侧,李大爷不喜欢那些作为,就想要坐在前面的独坐上,于是他盯上了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小王。小王刚结束期末考试,熬了几天夜,心力交瘁地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想要睡一会,就没有注意到李大爷已经凑过来了。李大爷已经习惯了别人给他让座,他觉得这都是理所应当的,所以走到小王面前,小王就应该起身让座。可小王不仅没有起身,还当做没看见一样,这可把李大爷气坏了,他大声喊道:“现在的年轻人一点礼貌都没有,看到老人都不知道让座!”小王没反应过来是说自己,他刚睁开眼睛,就挨了一个耳光。小王被这一巴掌打懵了,而李大爷见小王仍未起身,继续扬手连扇了三个耳光。车厢内一时间安静得可怕,乘客们被这一幕吓得不知所措。有人开始低声议论,但碍于李大爷的年纪,没有人敢出面制止。小王也没办法,只能将位置让出来,默默下车了。李大爷坐在座位上,嘴里还在絮絮叨叨地抱怨。这时,他突然脸色苍白,呼吸急促,说自己心脏疼。尽管周围的乘客赶紧叫救护车,但李大爷还是因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去世。事后,李大爷的子女反而将责任撇给了小王,认为是小王的不让座行为直接导致了父亲的激动与心脏病发作。于是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50万元。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对于本案的情况,李大爷的死亡跟小王有关系吗?根据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原则:“损害的发生必须是因为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在本案中,李大爷在因情绪激动而打人后,情绪波动导致其心脏病发作。小王的不让座行为与李大爷的死亡事件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李大爷的情绪失控以及自身健康问题才是主要原因。那么小王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没有违法行为,也不存在主观过错,更无因果关系,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李大爷如果在世,则可能需要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他主动对小王进行人身攻击,构成了侵权行为。最终法院判决:小王不承担李大爷猝死的责任,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03深刻教训网友热议:“太吓人了,但凡还口还手一下,好像都脱不了干系!”还有网友说:“跳广场舞的暴走团的那一个不是动如脱兔快似闪电,上了公交车全成弱不禁风了”
如果手一动,最少一生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