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建立灵活便捷的主动退市机制

曹中铭析说 2024-08-16 19:04:49

日前,*ST亚星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提议上市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其股票在上交所的上市交易(即主动退市)。这也是步入2024年以来,A股首家欲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个人以为,基于目前A股市场上市公司质地良莠不齐的事实,有必要建立灵活便捷的主动退市机制。

*ST亚星是一家老牌的上市公司,在上交所挂牌即将迎来25周年。此次控股股东突然提出主动退市,原因或是多方面的。比如自2017年以来,该公司业绩下滑明显。2020年、2022年、2023年更是出现大幅亏损。今年上半年虽然亏损幅度收窄,但全年或继续亏损。即使该公司不主动退市,今后也有可能因连续多年亏损被强制退市的可能。

其次,*ST亚星主动退市,或是为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由于控股股东旗下有另一家上市公司中通客车,两者在业务上有一定重合,也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的情形。如果该公司退市,同业竞争问题将迎刃而解。此外,*ST亚星还存在诸如深陷合同纠纷、2023年净资产为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问题。因此,*ST亚星选择主动退市,或不失为明智的选择。

对于主动退市,市场并不陌生。为了深化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早在2014年10月份,中国证监会便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一条就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2015年,“主动退市第一股”诞生,二重重装成为A股首家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此后,上海普天、小天鹅A、航天通信、营口港、经纬纺机等上市公司均选择了主动退市。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主动退市公司中,有的是因连续三年业绩亏损,有的被暂停上市、有的因财务造假遭遇处罚,且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客观上讲,上述三种情形的上市公司,都存在强制退市的风险。与其“被动”退市,不如主动退市。当然,主动退市公司中,也有的是因为吸收合并、要约收购等原因,不一而足。

上市公司退市的主要方式有强制退市与主动退市,自2001年PT水仙成为首家退市公司以来,截至目前,沪深股市退市公司已超过210家,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强制退市,而主动退市的占比则低于2.8%,这一比例明显偏低。而在欧美等市场中,主动退市的比例要远远高于沪深市场。比如美股主动退市占退市公司的一半以上,沪深市场的不到2.8%与其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目前沪深北市场披“星”戴“帽”类的上市公司超过120家,在这些上市公司中,绝大多数又是“问题”公司。不仅存在众多问题,而且也缺乏分红能力,缺乏回报投资者的能力。这类公司在市场上除了成为投机目标外,并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更值得关注的是,许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由于没有触发退市条款,而成为“股市不死鸟”。对于这样的上市公司,以及其他没有上市价值与意义的上市公司,应该“创造”条件让其主动退市。

个人以为,“创造”条件让某些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建立灵活便捷的主动退市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基于此,个人建议,一方面,可简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流程。程序繁琐,时间冗长,无疑是主动退市的大忌。简化流程,更有利于主动退市公司快速退出市场。另一方面,为主动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建立绿色通道。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后,如果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沪深北交易所应随时接收其申请文件,及时进行审核。有融资需求的,也应优先办理,以增强主动退市的吸引力。

当然,由于主动退市会涉及到众多股东的利益问题。对于存在异议的股东,上市公司有必要为其提供现金选择权。在可能的情形下,也应给予投资者更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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