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可谓:人红是非多。
自从刀郎再次回到大众视线中,掀起了一股又一股的浪潮,归来即是巅峰,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最近一个叫王金兰的女士,自称是一位新疆音乐人,手持身份证发布视频进行实名举报。
举报内容:王金兰声称刀郎抄袭了她的20首原创歌曲,并指出这些歌曲包括《噶什维尔的胡杨》、《爱是你我》《情人》《披着羊皮的狼》《2002 年的第一场雪》等等。此外,她还宣称“刀郎”这个艺名也归属于她,源自她的《王金兰民歌日记》。尽管刀郎方已经明确回应并准备采取法律手段,但王金兰并未停止其举报行为。她还继续在网络上发布相关言论,并声称自己和家人遭到了威胁。一个叫“天涯大雄王金兰”的社交账号,自称受王金兰女士的委托,帮其在网上曝光维权。“天涯大雄王金兰”这个账号从11月18日开始,便开始发布相关视频,先是介绍了王金兰的个人简介,随后又发布了一系列的所谓的原创歌曲证明。上面所谓的原创歌曲证明,就是她手上的一本《王金兰民歌日记》,说这就是所有歌曲的原稿。所以,她说刀郎不仅剽窃了她20首原创歌曲,连“刀郎”这个艺名都是属于她的。其实,要举证别人剽窃了自己的原创歌曲,不是这么简单的。不然的话,那如果有个人某天拿着一本自己抄录的某某小说,就可以举报自己的小说被人剽窃了呢?所以,她需要证明这20首歌曲确实出自她手,包括创作时间、创作过程等关键信息。事实上,她根本就拿不出来。其实,我想到了两个很简单的点。第一,王金兰女士说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是抄袭她的,那么当初这首歌这么火的时候,她就应该站出来维权。其实,这首歌是有创作背景的。据说有一天刀郎在下班途中遇到下雪,听到有人谈论这是2002年的第一场雪,这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他跑回工作室创作了这首歌。歌曲中提到的“停靠在八楼的二路汽车”正是当时昆仑宾馆门口的公交车站。而且这首歌明显地在阐述一个男子对女子的爱情,这是刀郎为了感谢现在的妻子而创作的。试问一个女士怎么会以男人的视角去写一首爱情歌曲,如果她说这首歌是她写的,那么很想问问她当时创作的源泉和思路。第二、如果真的如她所说,《2002年的第一场雪》这首歌是她写的,被人盗走了,那么为何不好好看好其他的歌,会被连续盗走20首歌,而且为何她自己从来就没有发布成功过一首歌。其实,刀郎所有的歌都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有着浓厚的西域风情,具有一贯性。事情到了这里,已经很清楚了。但是也有人会表示质疑,为何这个王金兰会如何大胆,敢在网上实名举报,毕竟诽谤罪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毕竟之前我们在网上看到那些实名举报的,那些人都拿出了许多实证,有微信聊天,还有音频来佐证自己的说法。
而这位王金兰女士却只有一本自己的日记本为证。
而且她说的话也根本没有什么说服力,幼稚可笑,之前的文章已经说过了,这里就不赘述了。
刀郎所在经纪公司啊呀啦嗦也有发布声明,称王金兰女士发布的信息都是虚假,涉嫌侮辱诽谤刀郎,公司已经进行了证据取证。会对王金兰和账号持有人进行起诉,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刀郎本人并没有做出回应,有记者专程询问了王金兰提到的易光明。
、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王金兰所谓的举报都是胡说八道,是在恶意诽谤他们和刀郎的名声。易光明还透露,王金兰其实闹了很多年了,以前是他们的一个同事,后来得了精神分裂症,把警察都弄的哭笑不得了,而且她还有臆想症,但都因为她精神不太正常,没有搭理。其实,事情到了这里已经很清楚了。恶意诽谤对于当事人的伤害很大,可是造谣者的成本却很低。而且那些背后支持造谣者的人更是可恶,他们要么是乘机蹭一波流量,要么是怀着更加恶意的用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支持刀郎公司的做法,坚决要追究王金兰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她背后另有其人的话,也应当追究其同等责任。其实,我觉得网络是一面照妖镜,时间更是一个最好的检验师。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美好和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