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考核“一取消三不再”的做法,值得其它部门学习借鉴

公平正义闻 2024-10-23 18:50:48

2024年10月17日,头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人民日报]:最高检决定取消对各级检察机关不当考核》一文报道,最高检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回归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

公安机关有的考核指标不符合基层实际,还层层加码,上级要求基层跳起摸高;有的部门为了完成考核指标,不惜铤而走险,让民警身陷囹圄,如拘留、立案、移送起诉等方面。

检察机关取消了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内容,值得公安、法院其他部门学习借鉴,都应该好好查查对基层的考核是否也存在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内容。

现在工作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取得好的考核成绩,但好的考核成绩是否能够真实反映了各地治安状况的好坏呢?是否真正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呢?

比如,处于最基层的派出所,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各大部门都在向派出所下达不同内容的考核指标,把本部门的任务分解到派出所,都希望派出所帮本部门完成考核任务。

下达考核任务的部门就去搞督察、搞通报,去收集汇总数据上报,派出所有限的警力如何去打基础,抓基层,实现主防呢?

公安机关的考核应该同检察机关一样面对同样的问题:实践中,各地发展不平衡,各种类型的案件、重点领域等差异性较大,考核方案很难做到科学、全面、合理。

习总书记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应当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目前,有的地方公安机关考核在层层加码,是否考虑到下达的目标任务是否符合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

如,治安纠纷、交通事故调解以外的民间纠纷的排查化解是否有法律依据支撑;有的地方治安秩序差,但反过来它的考核“资源”就多,考核“资源”多,考核成绩就上去了;有的舍本逐末,“资源”少的不得不到“资源”多的地方去找案源;有的类别案件作为考核重点,含“金”量高些,民警们的工作重心可能偏向某一类型案件的侦办。

向检察机关学习,可以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发现、并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让有限的警力回归到预防、查处、打击违法犯罪的刀刃上。

科学、全面、合理的考核,有助于基层民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有助于强化公安民警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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