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论治”的历史并不悠久

何进玩转养护 2025-01-06 11:04:47

原创肖相如肖相如频道

“辨证论治”的历史并不悠久

肖相如

中医是什么?

中医的特色是什么?

中医的优势又是什么?

绝大多数的人会脱口而出: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

在很多人看来,“辨证论治”是和中医与生俱来,甚至能够感觉到,好像没有“辨证论治”就没有中医了。其实,“辨证论治”的历史并不悠久,当然也并不是中医的全部,也不是中医的优势。

“辨证论治”出现于1955年。

1955年2月,任应秋先生在《中医杂志》发表《伟大的祖国医学的成就》,认为“祖国医学几千年来在临床治疗上能够解决问题,主要就是由于‘辨证论治’治疗体系的建立。”

1955年4月,任应秋先生又在《中医杂志》发表《中医的辨证论治体系》,对此进行专门论述。“辨证论治,是中医临床上不可缺少的基本知识,所以张仲景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两书数十篇,无一篇不冠以‘病脉证并治’或‘病脉证治’的题目。但中医的证候决不同于西医的症状,中医的证候,完全是施治用药的标准,而西医的症状,不过是描写病人的异常状态,殊非诊断治疗上的关键 (《中医杂志》1955,(4):25~27) 。”

1957年,秦伯未先生也在《江苏中医》上发表了《中医‘辨证论治’概说》,认为“‘辨证论治’是中医普遍应用的一个诊疗规律,从认识证候到给予适当治疗,包含着完整的极其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江苏中医,1957(1):2~6)。”

1957年,吴德钊先生在《江苏中医》发表《中医的“辨证论治”》(江苏中医,1957(2):2~9)。

1958年,朱式夷先生在《中医杂志》连载《中医辨证施治规律的探讨》(中医杂志,1958(3):156~160、1958(4):225~227)。

1959年,方药中先生在《江西中医》连载《中医辨证论治的基本规律》(江西中医药,1959(8):39~41、1959(9):37~40、1959(10):41~44)。

1960年,由上海中医学院内科教研组主编的第一版中医学院试用教材《中医内科学讲义》,将“辨证论治”作为中医学的基本特点写入教材(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60)。

1974年,第四版《中医学基础》教材也将“辨证论治”作为中医的“特色”之一写进了教科书。“辨证论治是祖国医学的另一特点。所谓‘辨证’,就是分析、辨别、认识疾病的证候。‘论治’就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立相应的治疗法则......辨证论治过程,实际上就是认识疾病和解决疾病的过程。辨证论治之所以是祖国医学的一个特点,是因为它既不同于一般的‘对症治疗’,也不同于现代医学的‘辨病治疗’。一个病的不同阶段,可以出现不同的证候;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同样的证候。因此同一疾病的不同证候,治疗方法就不同,而不同疾病只要证候相同,运用同一治疗方法,可以取得良好的疗效。由此可见‘辨证’的‘证’是疾病的原因、部位、性质,以及致病因素和抗病能力相互斗争情况的概括。”

1984年,高等医学院校教材《中医基础理论》(第五版,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年5月)中,也将“辨证论治”和“整体观念”并列,作为“中医学的基本特点”。

其谓:

辨证论治是中医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中医学对疾病的一种特殊的研究和处理方法,也是中医学的基本特点之一。

证,是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由于它包括了病变的部位、原因、性质,以及邪正关系,反映出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变化本质,因而它比症状更全面、更深刻、更正确的揭示了疾病的本质。

所谓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

论治,又称施治,则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辨证是决定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

2012年,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第九版)的《中医基础理论》在其绪论中,也将“辨证论治”和“整体观念”并列为中医理论体系的主要特点。

其对“辨证论治”的概述为:辨证论治,是中医学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并贯穿于预防与康复等医疗保健实践的过程。中医学在认识疾病和处理疾病的过程中,既强调辨证论治,又讲究辨证与辨病相结合。

在具体论述“辨证论治”之前,先对病、证、症的概念进行了讨论。其认为证的基本概念为:证,是疾病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的病理概括,一般由一组相对固定的、有内在联系的、能揭示疾病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病变本质的症状和体征构成。证是病机的外在反映;病机是证的内在本质。

由于病机的内涵中包括了病变的部位、原因、性质和邪正盛衰变化,故证能够揭示病变的机理和发展趋势,中医学将其作为确定治法、处方遣药的依据。如风寒感冒、肝阳上亢、心血亏虚、心脉痹阻等,都属证的概念。

证所反映的是疾病的阶段性本质,表明了证的时相性特征。如肺痈(肺脓疡)在不同的病变阶段有不同的临床表现,出现不同的证,当采用相应的方法治疗。证也反映疾病不同类型的本质,具有空间性特征。

如感冒病分为风寒、风热、风燥、暑湿等几种证,它们都可出现在疾病的某一阶段,一般不表示病变发展的时相性。因此,在临床辨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证的时相性和空间性特征。

定义了病、证、症的概念以后,认为“辨证论治”的基本概念为:辨证论治,是运用中医学理论辨析相关临床资料以明确病变本质并确立证,论证其治则治法方药并付诸实施的思维和实践过程。这是中医学诊治疾病的基本理论。

接着分述“辨证”的概念:辨证是以中医学理论对四诊(望、闻、问、切)所得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明确病变本质并确立为何种证的思维和实践过程。由于证是疾病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的病理概括,只能反映疾病某一阶段和某一类型的病变本质,故中医学在辨识证时,要求同时辨明疾病的病因、病位、病性及其发展变化趋向,即辨明疾病从发生到转归的总体病机。

“辨证”的具体内容分为:辨病因、辨病位、辨病性、辨病势。

最后对“辨证”进行总结:辨明疾病的病因、病位、病性及传变规律,便可认清疾病过程中某阶段或某类型的病机特点,从而对疾病、证作出诊断,为治疗提供依据。

对“论治”的分述为:又称施治,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立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及方药,选择适当的治疗手段和措施来处理疾病的思维和实践过程。论治过程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

因证立法:即依据证而确立治则治法。证是辨证的结果,也是论治的依据。只有确立疾病某阶段或某类型的证,才能针对该证的性质确定具体的治疗方法。如风寒表证,当用辛温解表法;风热表证,当用辛凉解表法。

随法选方:即依据治则治法选择相应的处方。治疗手段,包括药物疗法和非药物疗法。药物疗法又有内服和外用之分;非药物疗法很多,包括针灸、推拿等。处方,是在选定治疗手段的基础上,依据治法的要求,确定具体的治疗方案。如选用药物疗法,应开出符合治法要求的方剂及其药物组成,并注明剂量、制作方法、服用时间等。若选用针灸疗法,应开出符合治法要求的穴位配方以及针灸手法、刺激量、刺激时间等。

据方施治:即按照处方,对治疗方法予以实施。治疗实施一般应由医务人员执行,某些情况下可由医生指导患者自己执行。

对“辨证与论治的关系”表述为:辨证与论治是诊治疾病过程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辨证是认识疾病,确定证;论治是依据辨证的结果,确立治法和处方遣药。辨证是论治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也是对辨证正确与否的检验。

因此,辨证论治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体现,是理、法、方、药体系在临床上的具体应用,也是指导中医临床诊治的基本原则。

(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第九版),中医基础理论,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2年7月第3版,第14页。)

各版的《中医基础理论》教材以及其他的教材,都将“辨证论治”和“整体观念”并列,作为中医的基本特色。

中医临床各科的教材,如《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等,所有疾病的治疗都是“辨证论治”。

除教材以外,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中医的文件、中医的书籍和学术论文,讨论的也主要是“辨证论治”。在中国,对中医特色和优势的定义,就是“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这是高度一致的。建国以后进入中医行业的人,接受的中医的一致概念就是“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

本文作者:肖相如,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医师,伤寒大家,优秀主讲教师。出版著作有《肖相如论治肾病》 《肖相如伤寒论讲义》 《特异性方证》 《外感病初期辨治体系重构》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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