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澜沧县发布任免职通知

都市时报 2024-11-18 15:40:24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澜政任〔2024〕8号

关于杨丽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丽娟 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田 晓 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朴 素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

张毅妮 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庚阳 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罗 艳 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魏安云 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鲍雯乾 兼任县数据局局长;

王 燕 兼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 倩 兼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许启兵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毛毓崟 免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郭青婧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辛成萍 免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许燕青 免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杜福藩 免去县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河云 免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职务。

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9月起计算。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澜政任〔2024〕9号

关于沐兴华等同志试用期满

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沐兴华 任县第二中学校长;

彭 宏 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郭志平 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代开良 任县民族小学校长。

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9月起计算。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澜政任〔2024〕10号

关于孔继凯等同志不再执行试用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孔继凯 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执行一年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4年3月起计算;

熊建华 任澜沧鸿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再执行一年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4年5月起计算。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普洱融媒

编辑:汤维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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