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瓶过期啤酒罚款2万?邯郸超市喊冤,市监局回应,有些口子不能开

头条小土豆 2025-01-14 16:06:18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无小事,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有些人为了利益,根本不放在心上。

近日,河北邯郸魏县一超市因2瓶过期啤酒被罚款2万元,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事情发生在去年9月,魏县一顾客购买了一瓶过期的啤酒,举报了这家超市。后来执法人员上门又在在冰箱里又发现了一瓶过期啤酒。

两瓶啤酒生产日期都是2024年1月份的。那么这两瓶啤酒都已过期了。

执法部门就给予2万元罚款,其实2万不只是罚了这两瓶的,以前售卖也有涉嫌,因此共计罚2万。

对于这个处罚,涉事超市不满意,认为这是小错重罚。

《食品安全法》规定,违法金额不足1万时的罚款标准是“2000以上,5万以下”。

超市的2瓶啤酒,几十元也就差不多了,但是之前售卖也有涉嫌,那就不止两瓶了。

执法人员并没有按照顶格处罚。取了一个中间的数额2万。

对于这个处罚,网友看法不一,也有支持,更多的人认为处罚过重。

2万元太轻。应该重罚。你看到2只蟑螂,背后至少有2000只。

不就是卖过期的啤酒吗?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我在超市买到过期的都自己吃了,毕竟不能浪费呢?

魏县市场监管局回应,已召开听证,将沟通决定结果。

民众在面对过期食品被罚,反而呈现出另一种态度呢?严格处罚该不该?

如果是超市故意卖过期食品,那罚得重大家能接受。那有没有疏忽了的可能?

有人认为过期食品,现在都有系统提醒,过期不过期,自己心里没数?今天不严法,明天就卖假货过期食品,这口子不能开。

如果超市把食品安全牢记于心,按时清点,两瓶过期啤酒也不会出现。

作为一个消费者,谁都不想吃过期食品。我每次去超市购买都要反复看生产日期,生怕买到过期和临期食品。而且也很费时间,有的时候找个生产日期都要好一会。超市一定要严管食品安全这一关。

经营超市就要对自己产品负责,或者停售下架,错了就得认罚。

到底要罚多少合适,一个朴素的逻辑是,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要是罚轻了,不能真正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罚得过重了,又惹起民众不满。

只有给了相应的处罚,平衡好食品安全监管与商家权益。食品安全问题才能引起重视,才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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