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捕捞1条鲤鱼被判刑,造成直接损失千余元,鱼为何这么贵?

生态环境捍卫者 2024-06-08 12:13:41

家住沱江边上的韦某因为在沱江内捕捞1条鲤鱼,近日被四川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等刑罚。

当时韦某携带渔网前往沱江捕鱼,结果被民警抓个正着,现场查获捕鱼的作案工具以及一条1.1公斤重的鲤鱼,被抓的理由是涉嫌非法捕捞。后经富顺县有关部门鉴定,韦某捕鱼的地点处在禁捕区域、捕捞工具也是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韦某捕捞所造成的渔业直接损失不低于1056元。

非法捕捞的界定

非法捕捞,又称为非法渔捞或非法捕鱼,指的是没有得到合法许可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进行的捕捞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系统和损害渔业可持续发展。非法捕捞的界定标准主要有:

区域和时间限制:在禁渔区、禁渔期内进行捕捞,这些区域和时间是根据渔业资源状况和生态环境需要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或者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也属于非法捕捞行为。

捕捞工具和方法: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进行捕捞,这些工具和方法可能对渔业资源造成过度捕捞或破坏生态环境。比如用“密眼网”、电鱼工具、毒药、爆炸物等进行捕捞的,都属于禁用的工具和方法。

捕捞量和价值: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或者,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虽然韦某仅捕捞一条重1.1公斤的鲤鱼,但是他进行捕鱼的时间和地点,都是处在禁渔期和禁渔区,仅这一点就可以将其定性为非法捕捞。

为什么要设置禁渔期和禁渔区?

设置禁渔期和禁渔区是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和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措施。

从渔业资源保护角度看,禁渔期和禁渔区的设立有助于保护渔业资源,特别是那些处于濒危或过度捕捞状态的物种。通过限制或禁止在特定时间和区域进行捕捞活动,可以降低对渔业资源的压力,使种群数量得到恢复和增长,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从维护生态平衡的角度看,海洋和淡水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种群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过度捕捞会破坏食物链和生态平衡,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禁渔期和禁渔区的设立有助于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

此外,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看,一些捕捞活动可能使用对生态环境有害的渔具或方法,如底拖网、电鱼等。这些活动会破坏海(河)底植被、珊瑚礁等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禁渔期和禁渔区的设立有助于减少这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1条鲤鱼为何这么贵?

有不少网友估计纳闷了,韦某捕获的这条鲤鱼,也不是稀有物种,本身市面上的价格也不高,为什么专家给出的鉴定结论是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一千元呢?

非法捕捞行为,无论捕获的鱼类数量多少,都会对渔业资源造成直接损失。这种损失不仅仅包括被捕获的鱼类本身,还包括对渔业生态系统平衡和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影响。因此,即使捕获的鲤鱼市场价格不高,但其对渔业资源的损失却是无法用市场价格来衡量的。

此外,非法捕捞行为会不同程度地破坏渔业生态系统,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和繁衍。这种生态损失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但它对渔业资源的长期影响却是深远的。因此,在评估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损失时,必须考虑到这种生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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