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对8类“校闹”人员依法打击、联合惩戒

红星深度 2019-08-20 14:05:23

8月20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介绍,近年来,因为学校安全事故引发的“校闹”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日前,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出台了上述《意见》。

图据@中国教育新闻网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佐良表示,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持续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不断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深入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有效保护了广大师生的安全,全国涉校刑事案件连续六年下降。

张佐良介绍,今年针对校园安全出现的新情况,公安部还会同教育部在江苏南京召开了现场会,就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谈到具体要开展的工作,张佐良说,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对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益的案件,始终坚持“零容忍”。

强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每年结合开学等重点时段,会同教育部开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导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反馈当地,并盯办整改。

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标准,指导学校加强新形势下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强化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在校园周边共设立警务室和治安岗亭25万个,“护学岗”15万个,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针对上下学等重点时段、主要途径路段,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切实保护学生安全。

另外,结合全国校园安全日和学期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国30余万名担任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走进校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张佐良表示,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依法处置“校闹”问题。对实施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务等8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校闹”人员,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对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等7种犯罪行为的,依法迅速立案侦查、打击惩处。同时,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校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红星新闻记者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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