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有必要同情高虹安,她确实是个贪污犯,判7年是应该的。

英莫问世界 2024-07-31 06:38:52

我们没有必要同情高虹安,说是民进党陷害呀,要对统派下手呀!这些说法不正确,高虹安确实涉贪,我们一定要相信台北地检署的侦办结果。是正确的,我们应该给予肯定,高虹安确实贪污了,她诈领助理费46万余元,这是有根据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与台北地检署站在一起,这样我们才真正的站在了正义一边,如果叫一些歪曲真像的人给愚弄了,我们是不应该上这个当的。

按照台湾地区法律规定,是贪污罪,依据这样一个金额必须判定7年4个月的徒刑。并且剥夺政治权力4年。台湾地区这个判决是非常正确的,我们一定要拥护。有的人要在网络上维护高虹安,说是民进党的迫害,更有甚者说是赖清德的迫害。还有人把高虹安上升到统“独”来认识,这些说法都是不正确的。通过这件事情,我们一定对台湾地区的新闻加以仔细甄别,不能把全部新闻都往统“独”上引导,那么,我们的新闻报道就走偏路。

比较正确说法高虹安是鸿海集团的人,原来她任副总经理。是郭台铭一手提拔起来的,在两岸政策上跟郭台铭有一致性,与民众党有一拼,并不是完全统派。所以,我们在评论她的时候一定要依据事实,不能事事都往统“独”上来说事,不这样,我们会造成很大混乱,高虹安事件就是贪污罪,与其它方面没有关系。我们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反"独"促统,我们一定要抓住台湾地区的“台独”顽固分子不放,要对这部分人狠狠地打击,这才是我们的重点。

0 阅读:628
评论列表
  • 2024-07-31 23:09

    简直放屁!她投入公共账户80万,远远超过法院确认的10几万。只是记账的问题! 不知道就不要充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