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风潮之下
一些售货乱象也日渐暴露
部分带货主播为牟取暴利
竟铤而走险销售假冒商品
近日,经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起诉
法院审理了一起
网红主播假冒注册商标案
五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
汪某是某短视频平台一网红主播
粉丝超过300万
其直播间以售卖服装为主
2022年11月的一次直播中
汪某结识了自称
有仿制克罗心品牌项链渠道的徐某
汪某与其丈夫管某商量后
决定由汪某提供价值11万元的
正品克罗心项链供徐某仿制
由徐某寻找仿制渠道
徐某则辗转联系上了齐某、龙某
最终由龙某联系珠宝加工人员
根据正品项链进行仿制
同款手提袋、包装盒、鉴定证书一应俱全
2023年1月,定价1.65万元每条的
高仿项链在汪某直播间开始售卖
短短一个多月
汪某、管某通过徐某、齐某订购
并由龙某具体仿制的
假冒克罗心项链合计42条
实际出售41条
销售金额共计67.65万元
汪某、管某非法获利8万元
2023年4月
一位自称买到假项链的女士
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4年1月24日
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
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汪某、管某等五人结伙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
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情节特别严重
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依照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法院分别对五名被告人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三年九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不等
判决作出后
各被告人均未上诉
该判决现已生效
温馨提示
直播带货作为新型电商营销模式,通过流量“变现”,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存在各种知识产权侵权乱象。
本案中,案涉网红主播难抵暴利诱惑,最终走上了“知假售假”的犯罪路,不仅损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网络经济经营秩序。
如何防止“直播带货”把主播自身和消费者都“带坑里”,是整个直播行业亟待规制的问题:一方面,直播经济从业者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诚信合规经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从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及维权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切莫盲目跟风,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平安鼎、萧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