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想象,2024年了,还会发生这类事件。
先来看看时间线:
2008年,卜女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后。
2011年,期间因精神异常多次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
2011年5月26日,从晋中市榆次区家中走失。
2011年8月,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村民郭某(女,现年78岁)在本村附近发现卜某,且有精神异常表现,数日后由本村村民张某(男,汉族,现年46岁)带回家中,并育有子女。
从2011年到2024年一共13年,卜某生育了两个孩子,大的上6年级,小的上2年级,大的上6年级的话,也就是12岁左右。
再加上怀孕的时间的话,可以推测出,大的孩子很有可能是2011年末或者是2012年初怀上的孩子。
第一追问:是真的帮忙寻找过吗?当记者问张某:这些年有没有帮助花花寻找过亲人?
张某答:寻找过,当年见到她时就帮她寻过家。
若,当年见到她时就帮她寻找过家人,怎么会这么快就怀孕。
再者说了,如果是真心帮忙寻找家人,直接把卜某送到当地公安局不就好了吗?
2011年末,网络已经发达了,不存在说法盲。
这是捡到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猫猫狗狗,怎么能说收留就收留呢?
就算张某是法盲,在村里有村长和村委书记吧!村里平白无故多了一个人,为什么不调查清楚,就这样任由他们在一起,生育子女呢。
第二追问:都知道不能办结婚证,还大办酒席当记者问:你和花花现在是什么关系?张某答:花花没有户口,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办过酒席。
办酒席就等于默认彼此间的关系吗?明明知道不能办结婚证,还要办酒席,不就是在告诉所有村民,张某捡了个免费的媳妇,村里人都默认了。
一个大活人来到你们村里,你们就没有想过,她可能是某人的女儿,姐姐,妹妹,或者是谁的母亲吗?
虽然卜某有精神疾病,但就能这样不被当作人看待吗?
第三追问:因为穷娶不了媳妇,就捡个媳妇吗?当记者问:收留花花前,是什么原因导致还没有成家?张某答:没结婚主要是因为家里穷。
因为家里穷,所以娶不到媳妇。我大胆猜测,卜某是走失到张某的村子,还是被人拐卖的呢?
在八九十年代,有很多这种情况,家里穷娶不到媳妇,就花钱买一个。
所以张某到底是捡的还是买的,恐怕问问村里面的人,大家都知道了。
第四追问:村民集体持回避态度记者想联系张某了解更多情况,可因为有些事情要处理所以不在家,但他并未透露是什么事情、身处何地。
如果张某因事不在家,可能是巧合,那记者在村中走访,村民家中大都房门紧锁,这恐怕不是巧合吧!
在村里呆过的都知道,村里有什么事情,前村饿刚知道,很快就会传遍整个村子。
你看现在这个村的卜某被报道出来,大家都选择避而不谈,这是事先商量好的,还是大家都知道整个事件的经过,故而避而不谈,想不了了之呢?
毕竟村民和村民之间,往上数几辈,多多少少都有点血缘关系,谁也不想得罪谁。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卜某在这个村子十多年,无人站出来举报,没人管卜某的事件。
第五追问:不能办理结婚证,两孩子如何上户口的网上看到说是花了很多功夫才帮孩子上的户口,呵,你还怪好呢?
那我请问,孩子的母亲栏填的是什么?
如果在这个时候,彻底查这件事,那么卜某早就回家了。
要知道,现在卜某在医院检查的结果是严重的营养不良,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能缺吃少穿吗?能严重的营养不良,大家想一想,到底是为什么吧!
所以不要出现什么“收留”的字眼,卜某是一个人,不是猫猫狗狗,不需要任何人收留,她有家人,有父母,她早就应该回家。
并且根本不像张某说的那样,花花会写字,记得家里所有人的名字、大学导师以及大学室友的名字等等,哪怕是在她6岁就去世了的爷爷的名字,事隔13年,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好在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对其它涉嫌违法犯罪、失职失责等问题,和顺县将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后续调查情况及时通报。
关于是否涉嫌强奸问题。经查,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写在最后:
十三年啊,父母花了多少金钱精力才培养出来一个女硕士,却遭遇这等非人的对待,父母该有多心疼。
好在,花花回家了,回家了就好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感谢大家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