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75岁的老太太在公交车下车后摔倒,周围无人敢上前搀扶。
公交司机马师傅善心大发,不仅将老人送医,还垫付了医药费,没想到老太家属竟反咬一口,非说是公交车没有停稳,索要120万赔偿。
还说:我老人家不会撒谎。
法院会怎么判呢?
事情回顾
傍晚时分,广东某公交站台前,75岁的陈老太颤巍巍地走下车厢。
年事已高的她脚步蹒跚,没走几步便重重跌倒在地,四周人来人往,却无人敢上前搀扶。
大家都害怕被讹上,反而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就在这时,驾驶公交车的马师傅挺身而出,他二话没说,小心翼翼地将陈老太扶起,并连忙送往医院检查。
医生开出检查单后,因为家属还没到医院,他又自掏腰包垫付了2000元的医药费。
没想到,老太家属来到医院得知事情来龙去脉后非但不领情,反而将矛头对准了马师傅。
他们振振有词地指责是马师傅撞到老太太,要求其赔偿医疗费,面对突如其来的指责,马师傅心灰意冷,只得选择报警求助。
所幸,监控录像还原了事发真相。
录像清晰显示,陈老太是在下车后自己摔倒,公交车并未与其发生任何身体接触。
即便铁证如山,老太家属仍不甘心,这次换了理由,说是公交车没有停稳才导致老人跌倒,竟狮子大开口索要120万赔偿。
幸好联系到一位热心乘客,以亲历者的身份证明公交车的确已经停稳,驳斥了老太家属的无理要求。
虽然马师傅是个善良的人,但是发生这样的事,面对接二连三的质疑,他心都凉了半截,坚持要走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979条对无因管理有明确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在紧急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马师傅为陈老太垫付医药费的行为,正是典型的无因管理,陈老太应当向其返还这笔费用。
同时,公平责任原则要求,损害事故发生后,应当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
老太太是自己不小心摔倒,马师傅作为无辜且无过错的一方,显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而陈老太及家属试图捏造事实,诬告马师傅是肇事者,进而向其敲诈勒索,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综合案情与相关法律,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陈老太应向马师傅返还2000元医药费,并就敲诈勒索的行为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
考虑到其年事已高等因素,法院只让陈老太赔钱了事。
而马师傅的见义勇为之举,获得了所在公交公司的表扬,公司特意为他召开表彰大会,并奖励3000元。
写在最后
网友说:老太太年纪大了可以不追究,但是她的子女们并不是年老智昏,应该以敲诈勒索罪起诉,否则刹不住这股歪风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