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7日晚,威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因其车辆违停被罚,在朋友圈发布文字、图片辱骂交警。
接到举报后,威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情况反馈至海边派出所,根据举报内容,海边派出所民警迅速找到了违法行为人赵某。
据赵某交代,2023年12月17日15时许,其在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贵A0***8的小型普通客车违规停放在威宁县海边街道招商局路的斑马线上被威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十中队巡逻交警发现并开具了违停罚单,事后因不满交警处罚和发泄心中愤懑,赵某便将违停告知单拍照发至朋友圈,并配上辱骂交警的言论。
面对证据,赵某对自己辱骂警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认识到错误,内心十分后悔,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行为了。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违法行为人赵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最终被威宁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威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