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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太把价值200万的房产,以46万元低价卖给外人,这引起了女儿女婿的不满。这件事发生在2012年,住在北京新城区的冯树浩最近很烦恼。80多岁的老母亲意外摔倒,她和丈夫白民杰床前床后辛苦伺候。无意间得知的一件事,让夫妻俩心都凉透了。
夫妻俩听说老太太要卖房,几乎是半卖半送给一个陌生男子。老太80岁又不着急用钱,犯得着卖房子吗?况且房子不应该留给自己的女儿吗,为什么便宜了外人?
女婿白民杰打听得知,岳母早在2007年10月份,就把位于北京海淀区新外大街的房子卖掉。这套房子是白民杰岳父留下的遗产,虽然只有63平米,但地段寸土寸金,当年的市场价超过200万。
如今房子被岳母白送,到底是谁占了便宜?白民杰认为岳母被骗了,若是卖给亲戚朋友也就不追究了,为什么便宜陌生人?邻居也纷纷表示不能理解,看见那位买房的男子就骂,直呼这人太可耻太缺德。邻居还责备老太做人太糊涂,对自己的女儿没亲情。
更加匪夷所思的是,房子早在2007年就卖掉了,老太至今仍在里面住着,不免让人感到邪门。听说买房的男子,经常和老太聊天,把她哄得开开心心,房子低价半卖半送。女儿冯树浩和女婿白民杰,夫妻俩的日子实在是苦。他们没有工作,只靠着低保维持生活。
白民杰和冯树浩结婚20多年,照片都没舍得拍一张。白民杰有家族遗传病史,手抖得十分厉害。年轻时白民杰还能做烧锅炉的工作,后来脑溢血大病一场后,就啥都没法干了,连在家做饭都费劲。
妻子冯树浩原本在餐馆刷盘子洗碗,后来为了照顾丈夫,工作也辞掉了。夫妻俩住在白民杰父母留下的民房里,20平米的空间隔成两间。外面的一间是客厅兼厨房,里面的一间住着一家三口,除了两张紧挨的床,就只能放下一张桌子。
女儿女婿没工作这么惨,当母亲的却不管不顾,还把房子便宜了陌生人,老太太究竟怎么想的?宁可把房子烧掉甚至扔了,都不肯给女儿女婿?双方难道是有仇吗?
原来老太太对女婿一直不满意,二人的隔阂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冯树浩和白民杰恋爱时期。白民杰因为手抖这个遗传病,加上相貌普通,并不是岳父母喜欢的类型,导致二人恋爱初期十分受阻。
冯树浩很认可白民杰,老两口却态度坚决,为了阻止这桩亲事,还闹到了冯树浩的工作单位。单位领导一看,二人属于自由恋爱不好拆散,就给老两口做了思想工作。最终白民杰和冯树浩排除万难结婚,本以为岳父母会就此接纳自己,岂料结婚第二个月矛盾就激化了。
北京老太把价值200万的房产,以46万元低价卖给外人,这让女婿白民杰很委屈。当初岳父母就看不上他,刚结婚时因为妻子没及时上交工资,岳父母大半夜跑到家里闹,院里的邻居都被吵醒。
最终邻居给了岳父母俩嘴巴,把二人揪了出去。这笔账却被记到了女婿白民杰头上,母婿关系更差了。后来白民杰的孩子都上学了,岳父母还张罗着给妻子介绍对象呢。因为白民杰不受待见,连带着妻子冯树浩,也坐上了冷板凳。
如今女儿女婿日子过得这么惨,老太也不给一点帮扶,难道这不是亲妈?冯树浩说出内幕,她确实有两对父母,现在这个是养母。冯树浩当年刚出生,就检查出身体有毛病。家里孩子特别多,亲生父母就把她送给了不能生育的养父母。
虽然并不是养父母亲生,二人对冯树浩依然很好,养父还求了很多人请,把冯树浩安排到自己的单位工作。养父母的心血有了回报,冯树浩特别孝顺,婚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养父母家里度过,晚上才回到丈夫的家里。
一个星期冯树浩要回来四五天,给家里洗洗衣服做做饭,跟养父母关系很好。难道只是因为养父母看不上女婿?还是因为女儿不是亲生?
养母卖掉的房子产权证上,写的是养父冯秋成的名字。养父去世后没留下遗嘱,按理说作为父亲的遗产,当女儿的应该有一份,过户也需要冯树浩签字同意,老太太是怎么卖掉的?冯树浩想起来在2007年4月,养母曾委托一个律师,带着自己去公证处做公证,养母想把养父留下的房产归到她自己的名下。
冯树浩和丈夫白民杰商量,反正养母百年之后,房子还是自己的,她想过户就过户吧。夫妻俩没有多想,冯树浩配合养母办理了房产公证。冯树浩和养母以及律师,一起来到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做了公证。公证的内容是,冯树浩自愿放弃对父亲留下房子的继承权。
岂料在2007年10月,房子再次被过户给了一个陌生男子,他的名字叫赵松泉。起初夫妻俩并不知道这个消息,直到2012年冯树浩养父朋友的儿子,把这件事告诉了夫妻俩。冯树浩和白民杰赶紧来到公证处,查找2007年的档案,上面确实是冯树浩亲手写的放弃继承权。
正因如此养母才能在冯树浩不知情的前提下,独自处理掉房子。女婿白民杰当场申请撤销公证,这样才能把房子从陌生人手里要回来弥补损失。双方拉扯了半个月,公证依然没法撤销。毕竟当初冯树浩本人到场签字,公证并不是过家家。
白民杰有自己的理由,妻子冯树浩情况特殊,有智力四级残疾证明。冯树浩平时反应迟钝,出门也容易迷路,甚至不会自己做饭。此时压力给到了公证处,难道当初你们没发现冯树浩状态异常吗?
北京老太把价值200万的房产,以46万元低价卖给外人,女婿一怒之下状告公证处。公证员很委屈,当初冯树浩自愿放弃财产继承时,状态很正常没异样。并且冯树浩的母亲准备很充分,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准备齐全。
公证处主任也提问过,家里有无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精神不健康的,都遭到了否认,冯树浩也没有出示残疾证。无奈之下记者准备见一见老太太,她的样子很虚弱,双眼青肿是前不久摔的。
床头的食物和奶瓶,都是赵松泉买的,也就是神秘的买房人。老太太直言全是赵松泉伺候自己,女儿女婿对自己不管不顾。可此时女儿冯树浩就在身边伺候着,老太太却对她视而不见。关于让女儿放弃财产继承这件事,老太太没有否认,只说是女儿不管自己。并且老头子去世之前,也叮嘱自己说谁对你好,你就把房子托付给谁。
难道是女儿女婿不孝顺?哪怕果真如此,200万的房子也不能白送给外人啊!老太太直言不后悔,自己的衣食起居都是赵松泉在管。关于赵松泉的来历,邻居表示是超市的开车司机,老太坐车时认识的。赵松泉对老太很是照顾,老太就带他回家,当成干儿子一样对待。
关于老太口中女儿女婿不管不问,邻居表示不符实。无论是平时照顾日常起居,还是老太摔倒住院,都是女儿女婿管的。事情的真相不好判断,如今老太早已处置了房子,房子的归属权才是最大的问题。
女婿白民杰认为,抛开岳母的本意,妻子冯树浩是智力四级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清楚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当时签字放弃继承的时候,没有法定监护人在旁同意,签字应当无效。
白民杰以妻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了公证处。他并没有要求撤销公证书,而是认为公证处明知道妻子有精神残疾,并且法定监护人没在场,还坚持进行公证造成了巨大损失,要求公证处赔偿10万元。
冯树浩的代理律师认为,冯树浩属于智力四级残疾,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重大决策应有监护人在场。可公证时白民杰并没在场,所以公证行为无效,公证处也没有尽到审查当事人智力状况的责任。
公证处也据理力争,首先冯树浩当天并没有出示残疾证,各种问题询问下来也没有发现异常。薛主任更加无奈:公证处没有权力去认定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只会问对方有没有生活来源和工作能力,最多在沟通的同时以作审查。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判决。法院认为原告的智力四级残疾证,没有经过法定确认程序,不能以此认定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告公证处在过程中已经尽到相应审查义务,最终的结果是法院驳回白民杰夫妻俩的诉讼请求。
大家认为老太的房产应该留给谁呢?
信息来源:《王刚讲故事》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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