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节建筑物的分类和构造
1、建筑物的定义: 建筑物是指供人们生产、生活、学习以及进行各种文化、体育、社会活动的房屋和场所。
2、建筑物的分类:
(1)按建筑物内是否有人员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分类
①建筑物(有人住):直接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生活、工作、学习或从事文化、体育、社会等其他活动的房屋,如厂房、住宅、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
②构筑物(无人住):间接的为人们提够服务或为了工程技术需要而设置的设施,如隧道、水塔、桥梁、堤坝等。
(2)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
A、民用建筑(如居住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场馆、客运站候车室、办公楼教学楼等) B、工业建筑(如厂房、库房、发配电建筑) C、农业建筑(如粮仓、畜禽饲养场)
(3)按建筑结构分类:
A、木结构建筑 B、砖木结构建筑 C、砖混结构建筑D、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E、钢结构建筑
(4)按建筑承重构件的制作方法、传力方式
及使用材料分类:A、砌体结构B、框架结构 C、钢筋混凝土板墙结构 D、特种结构
(5)按建筑高度分类:
A、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2 层及2层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库房
B、单、多层建筑:9层及9层以下居住建筑;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多层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C、地下建筑
(6)高层民用建筑按照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可分为一类建筑和二类建筑;同时,工业建筑按照生产类别和储存物品类别分类,可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种类别。
3、建筑物的构造 构成建筑物的主要部分由基础、墙或柱、楼地层、楼梯、门窗和屋顶等六大部分组成
第二节 建筑火灾的发展和蔓延规律
1、建筑火灾的发展过程
通常根据室内火灾温度变化特点,将火灾发展分成初起、发展、猛烈、衰减四个阶段。
火灾在初起阶段容易控制和扑灭,如果发展到猛烈阶段,不仅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扑救,而且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建筑火灾蔓延的方式和途径
(1)蔓延的方式:建筑火灾蔓延是通过热的传播进行的。主要方式有热传导、热辐射、热对流。
(2)蔓延的途径,火灾在水平方向蔓延、通过竖井蔓延、由窗口向上层蔓延、通过空调系统管道蔓延。
第三节 建筑材料的分类及燃烧性能等级
1、建筑材料的分类
按材料的化学构成分为无机材料、有机材料和复合材料三大类。
按在建筑中的主要用途分为结构材料、构造材料、防水材料、地面材料、装修材料、绝热材料、吸声材料、卫生工程材料、防火等其他特殊材料。
2、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含义:是指当材料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或)化学变化,是评价材料防火性能的重要指标。
根据材料燃烧火焰传播速率、材料燃烧热释放速率、材料燃烧热释放量、材料燃烧烟气浓度、材料燃烧烟气毒性等材料的燃烧特性参数,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为A1、A2、B、C、D、E、F七个级别。
A1级材料:对包括充分发展火灾在内的所有火灾阶段都不做出贡献,如无机矿物材料等。 A2级材料:在充分发展火灾条件下,对火灾荷载和火势增长不会产生明显增加,如金属材料等。
B级材料:在受到单一燃烧物的热攻击下,产生少量的横向火焰蔓延,其本身单独不会导致轰燃,如有机物填充的混凝土和水泥刨花板等。
C级材料:在单体燃烧试验火源的轰击下试样产生有限的横向火焰传播。
D级材料:在较长时间内能阻挡小火焰轰击而无明显火焰传播的制品。
E级材料:短时间内能阻挡小火焰轰击而无明显火焰传播的材料。
F级材料:未做燃烧性能试验的材料和不符合以上等级的材料,如各类天然木材、木质人造板、竹材、纸制装饰板等
第四节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根据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同,可以分为:
(1)不燃烧体:用不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砖墙体、钢筋混凝土梁或楼板、钢屋架等。
(2)难燃烧体:用难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做成而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如木质防火门、木龙骨板条抹灰隔墙体、水泥刨花板。
(3)燃烧体:用可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木柱、木屋架、木梁、木楼板等。
2、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含义: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和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
判定条件:失去稳定性、失去完整性、失去隔热性,这三个条件任一条件出现时,都表明该建筑构件达到了耐火极限。
3、主要构件耐火极限的影响因素
墙体的耐火极限与其材料和厚度有关;柱的耐火极限与其材料及截面尺度有关。钢柱虽为不燃烧体,但有无保护层可使其耐火极限差别很大。钢筋混凝土柱和砖柱都属于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是随其截面的加大而上升;现浇整体式肋形钢筋混凝土楼板为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取决于钢筋保护层的厚度。
第五节 建筑耐火等级
1、含义: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建筑物或建筑构件、配件、材料所应到达的耐火等级。
2、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
目的: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用途提出不同的耐火等级要求,做到既有利于安全又有利于节约投资。
划分依据:我国现行国家有关标准选择楼板作为确定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基准
划分:建筑耐火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耐火等级,详见教材P66、P67表格。
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一级耐火等级和二级耐火等级,详见68页表格。
3、建筑构件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和建筑耐火等级之间的关系,概况起来是: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都是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的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构件都是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构件,除吊顶和隔墙体为难燃烧体外、其余构件为不燃烧体;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构件,除防火墙体外其余构件有的用难燃烧体,有的用燃烧体。
4、建筑耐火等级的选定
主要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建筑物的高度和其在使用中的火灾危险性进行确定,具体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如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5、建筑耐火等级的检查评定:
在实践中检查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可根据建筑结构类型进行判定。通常情况下:钢筋混凝土的框架结构及板墙结构、砖混结构,可定位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用木结构屋顶、钢筋混凝土楼板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可定性为三级耐火等级;以木柱、木屋架承重,难燃烧体楼板和墙的可燃结构建筑可定性为四级耐火等级建筑。
第六节 建筑总平面布局防火要求
1、建筑选址(1)周围环境选择(2)地势条件选择(3)考虑主导风向(4)划分功能区
2、防火间距
含义: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称为防火间距 。
3、消防车道
目的:设置消防车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发生火灾时,消防车道畅通无阻,迅速到达火场,及时扑灭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4、消防扑救面
含义:是指登高消防车能靠近高层主体建筑,便于消防车作业和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进行救人和灭火的建筑立面
第七节 建筑防火、防烟分区
一、建筑防火分区
含义: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目的:发生火灾时将火控制在局部范围内,阻止火势蔓延,以便于人员安全疏散,有利于消防扑救,减少火灾损失。
类型:建筑防火分区分水平分区和垂直防火分区。
水平分区:是指在同一水平面(同层)内,采用具有一定耐火能力的防火分隔物(如防火墙、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等),将该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成若干个防火区域、防火单元,阻止火灾在水平方向蔓延。
垂直防火分区:是指上、下层分别用一定耐火性能的楼板和窗间墙的构件进行分隔,防止火势沿着建筑物各种竖向通道向上部楼层蔓延。
划分原则:
(1)分区的划分必须与使用功能的布置相统一;
(2)分区应保证安全疏散的正常和优先;
(3)分隔物应首先选用固定分隔物;
(4)越重要、越危险的区域防火分区面积越小;
(5)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要求增加一倍;当局部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二、建筑防烟分区
含义:是指在建筑屋顶或顶棚、吊顶下采用具有挡烟功能的构配件分隔而成,具有一定蓄烟的空间。
目的:为了在火灾初期阶段将产生的烟气控制在一定区域内,并通过排烟设施将烟气有组织的排出室外,防止烟气侵入通道或蔓延到其他区域,以满足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的需要。
划分构件:挡烟隔墙、挡烟梁(突出顶棚不小于50cm)、挡烟垂壁(用不燃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c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
划分原则:
(1)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2) 每个防烟分区所占据的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500㎡以内,当建筑物顶棚高度在3m以上时允许适当扩大,但最大不超过1000 ㎡ ;
(3)净空高度超过6m的房间,不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的面积等于防火分区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