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最困难的时候,领取到了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啊!”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将一笔司法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孙某的手里,孙某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孙某乘坐郭某驾驶的轿车与方某驾驶的拖拉机相撞,导致孙某受伤住院。在这次事故中,双辽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民事判决书,判决方某支付孙某各项损失3万元。然而,方某未履行支付义务,遂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方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执行不能,这意味着孙某无法从方某那里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官了解到孙某家无固定经济来源,车祸导致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申请条件,本着“应救尽救”的司法救助工作理念,遂向孙某宣传讲解了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在收到孙某司法救助申请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将司法救助金3万元发放给孙某。孙某激动地表示,自己遭遇车祸,身处困境,一度情绪低落,是法官们一直鼓励自己,帮助自己渡过了难关。
双辽市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救助的温暖。下一步,双辽市人民法院将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被救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困难申请人感受到双辽市人民法院的司法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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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毛思博
通讯员 刘晴王鹤
双辽市人民法院供图